為做好我校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及四川省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我校2024年大部分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均接收推免生,具體招收專業、人數,詳見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下同)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社會責任感強,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科研潛力。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3.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并審核通過。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一)報名
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應于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我校招收推免生招生章程和招生專業目錄,按系統要求和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后,申請填報我校志愿。
(二)復試通知
我校對推免生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查,在規定時間內確定擬同意復試名單并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有關推免生發送復試通知,推免生在規定時間接受并確認我校的復試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準備相關材料按時參加復試。
我校將采用遠程網絡復試或現場復試,具體復試形式請以各學院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發出的復試通知為準。
(三)復試
復試考核由招生學院統一組織,包括資格審查、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考核、專業知識測試、綜合面試、體檢等環節。
1.資格審查
按照教育部規定,我校將在復試期間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嚴格審查,進一步核實考生報考信息、學歷信息及各種證件、證書及證明等,查驗原件并留存復印件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學生證。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查詢下載)。
(3)本科階段成績單(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或證明外語水平的其他考試成績單。
(5)各類獲獎證書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物、參加科研項目的證明材料或原創性成果等。
2.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專業知識測試
專業知識測試科目以我?!?024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專業知識測試滿分為100分。測試形式及時長,各學院根據學科特色及復試形式另行確定并在發復試通知時告知考生。
4.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重點考查考生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及外語聽說水平。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5.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的規定組織進行。在考生復試合格擬錄取后安排體檢。
(四)成績計算
復試總分按“復試總分=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計算,其中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20分)。
(五)錄取辦法
1.學校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2.學校按照推免生招生計劃,根據復試成績、結合平時的學習情況、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及身心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復試根據生源情況分多批次進行,各批次擬錄取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
3.在校期間有特殊科研貢獻,獲得省級以上科研獎項以及在省級以上公開刊物發表文章者,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4. 各學院的復試考核結果及擬錄取名單須報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由研究生部統一公示。
5.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被認定為復試不合格,學校不予錄?。?/span>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總分低于120分者;
(3)體檢檢查結果不符合國家文件規定者。
(六)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由我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接受我校錄取,否則視為放棄。同時,我校將接受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在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為準。
我校錄取的推免生獎勵新生獎學金10000元,第一學年享受優秀學業獎學金一等獎。二年級時優秀學生可推薦到國內雙一流高校訪學。
(一)推免生必須確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若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報名、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我校已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三)在入學報到時,我校將進行資格復審,若存在下列情況,我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1.受到紀律處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過;
2.2024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
3.不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或因身體缺陷、疾病而不能繼續學習者。
4.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國家招生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節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原則上按“非定向”確定。如需按“定向”類別錄取的考生,須在復試期間向復試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定向培養手續后,統一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錄取檢查。
(五)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四川輕化工大學研究生部,若與上級部門新下達的規定不符,按上級部門的文件執行。
(一)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監審處和研究生部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并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察。
(三)舉報監督方式
監督舉報電話:0813-5505625(紀委),0813-5505851(研究生部)
監督舉報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匯興路519號,四川輕化工大學紀委或四川輕化工大學 研究生部(郵政編碼:643000)
(四)在研究生復試期間,各相關部門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并設專人受理。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組復議。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匯興路519號
四川輕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東校區綜合樓411室)
郵 編:643000
聯 系 人:彭老師、齊老師
聯系電話:(0813)5505850
網 址:http://yjs.suse.edu.cn 電子郵箱:suse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