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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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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廣西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辦法

                                                                        時間:2025-03-12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確保2025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廣西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廣西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各學院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一、總體要求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弄虛作假、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的,不予錄取。

                                                                        (二)落實分類選拔要求。完善復試考核評價,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落實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類選拔要求,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三)嚴格復試調劑錄取管理。加強復試資格審核,規范復試程序,嚴格執行復試要求,強化復試監督檢查,規范調劑遴選,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要求,規范公示信息內容,統一發布。

                                                                        (四)考生分批復試分批錄取。我校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復試,第一批錄取。招生指標錄取不滿的,方公開發布調劑需求,組織調劑考生進行后續批次復試,直至完成錄取指標。

                                                                        (五)招生指標分類使用分類錄取。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獨立排序,分類錄取。

                                                                        (六)嚴肅工作紀律。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要追責問責。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與錄取

                                                                        (一)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要求

                                                                        1.考生成績達到《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B類考生的分數要求,并符合我校各專業對外公布的考生復試資格分數線和復試要求。

                                                                        2.報考我校(10593)一志愿專項計劃考生成績達到《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特殊政策的,并符合我校各專業對外公布的考生復試資格分數線和復試要求。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應向招生學院提交滿足考生復試資格要求的證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獲獎證書及科研成果等。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202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經招生學院核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復試。

                                                                        (三) 差額復試及入圍復試名單公示

                                                                        1.各招生學院根據學校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指標數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具體差額比例由各招生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實際情況設定并公開。合格生源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實際合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

                                                                        2.各招生學院將復試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名單(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初試各科成績),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忌刹殚喺猩鷮W院復試細則了解詳情。如有考生放棄復試,學院將依次遞補。

                                                                        (四) 復試考核方式及時間

                                                                        1.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2.碩士研究生復試綜合運用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考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具體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3.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在2025年3月15日至23日之間,具體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4.采取面試考核方式的,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五) 復試考核內容

                                                                        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核內容包括以下方面,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1.思想品德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表現,考核方式由學院自行確定。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招生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全日制考生的調檔函可在廣西大學研究生系統自行打印。

                                                                        (2)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專業考核

                                                                        專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語水平、專業基礎能力、科研潛力及綜合素質。對報考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的考核角度和內容應各有側重,落實分類選拔要求。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招生專業或領域的實際情況確定專業考核內容、形式及分數權重,并向社會公布。其中:

                                                                        (1)外語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備閱覽外文文獻,了解國際學科學術前沿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2)專業基礎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知識結構的扎實程度、實踐操作技能等;

                                                                        (3)科研潛力及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以及心理健康等。

                                                                        注意事項:同等學力考生進入復試的,須加試2門課程。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必須每門成績均合格(按百分制,達到60分)方可進入擬錄取名單。

                                                                        (六)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標準分和復試成績標準分乘以相應系數相加所得,具體系數由招生學院確定,以百分制方式呈現。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點。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標準分×(40~50%)+復試成績標準分×(50~60%)。

                                                                        2. 初試成績標準分按認定的初試科目計算,認定的初試科目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相應科目數換算為滿分為100分的初試成績標準分,具體科目由招生學院確定,換算公式如下:

                                                                        初試成績標準分=認定的初試科目總分/認定的科目數。

                                                                        3.復試成績標準分滿分100分,不同考核內容的權重由招生學院自行確定。

                                                                        (七)擬錄取規則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成績為錄取成績。綜合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且復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具備擬錄取資格。

                                                                        3.考生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復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排序。

                                                                        4.學院按學校下達指標錄取。一志愿考生達到錄取成績要求且人數在招生計劃指標內的,第一批次錄取;達到錄取成績要求人數超過指標數的,按分數高低依次候補。

                                                                        5.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獨立排序,獨立確定擬錄取資格。

                                                                        6.一志愿未能錄滿招生名額時,可向社會開放調劑,從調劑復試考生中組織考核擇優錄取。

                                                                        (八)擬錄取公示與候補補錄

                                                                        1.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后,招生學院及時在本院網站公布復試成績(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等)。

                                                                        2. 各招生學院要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根據本學院招生指標、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審核無誤后,將在全校復試工作結束后,在研究生院官網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錄取工作結束后,一律不得補錄。

                                                                        3.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增加招生指標情況的,從候補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

                                                                        4.一志愿候補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應在12小時內在研招網系統進行確認。如果招生學院在8:00 - 20:00期間通過電話兩次(含兩次,時間間隔1小時以上)未能聯系上候補考生,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候補資格。

                                                                        三、調劑及調劑考生復試與錄取

                                                                        (一)調劑管理

                                                                        在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前,不得通過任何渠道提前發布調劑信息。

                                                                        需要開展調劑的招生學院要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學院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應明確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錄取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嚴禁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調劑工作辦法須報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茖W性。

                                                                        嚴禁任何教職員工和學生未經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招生學院接受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調劑申請,或以“預調劑”“采集考生調劑意向”等為名變相開展調劑工作。

                                                                        (二)調劑信息發布及調劑填報

                                                                        1.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招生學院應及時將擬錄取名單及調劑需求報送研究生院。在預調劑系統開放前,在廣西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及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s://yz.chsi.com.cn/zsgs)統一發布調劑需求。各學院做好調劑考生的咨詢解答工作。

                                                                        2.調劑系統開放后,我校調劑系統開放持續時間每次為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被招生學院入選進入調劑復試名單的,系統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若招生學院在開放時間段內申請調劑的生源不足的,我校將再次開放調劑系統。

                                                                        (三)調劑基本條件

                                                                        1.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相關報考條件。各招生學院可在本院的復試調劑細則中明示。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線)并同時達到我校各學科專業對外公布的考生復試資格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調劑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6.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B類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B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7.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B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8.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該專項計劃外考生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B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10.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四)調劑申請及調劑生遴選要求

                                                                        1. 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否則調劑無效。

                                                                        2. 招生學院遴選調劑考生時,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將考生的其他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具體遴選條件由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篩查時,須使用系統的“擇優復試篩查”功能。

                                                                        3. 招生學院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選擇調劑考生要審核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發現考生學籍學歷有錯誤提示的,必須報告研究生院。若考生被列入復試名單,須提醒考生在復試前出具相關校驗報告方可參加復試。如調劑考生無法提供有效證明符合要求的,取消復試資格。

                                                                        (五)調劑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與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審查要求一致。

                                                                        2.如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不得再參加我校調劑復試,復試資格取消。

                                                                        (六)差額復試及入圍復試名單公示

                                                                        1.各招生學院根據一志愿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指標數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具體差額比例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實際情況設定并公開。

                                                                        2.各招生學院將調劑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名單(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初試各科成績),于復試前在招生學院網站公布??忌刹殚喺猩鷮W院復試細則了解詳情。如有考生放棄,依次遞補。

                                                                        (七)復試考核方式

                                                                        與一志愿考生復試考核方式要求一致。

                                                                        (八)復試考核內容

                                                                        與一志愿考生復試考核內容要求一致。

                                                                        (九)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與一志愿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要求一致。

                                                                        (十)擬錄取規則

                                                                        與一志愿考生錄取規則要求一致。

                                                                        (十一)擬錄取公示與候補補錄

                                                                        與一志愿考生擬錄取公示與候補遞補錄取程序要求一致。

                                                                        四、 復試工作組織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嚴格按照《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廣西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西大研〔2024〕5號)執行。

                                                                        2.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制定相關工作辦法、分配招生指標,審核學院上報的復試辦法、復試結果;復試期間組織復試監督工作組,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3.招生學院是復試工作主體,應設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履行復試工作主責和監督主責;組建各專業復試工作小組,選聘有責任心的教師開展復試工作;制定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經研究生院審核后統一向社會公布。

                                                                        4.招生學院要加強復試技術保障,防范和監測各類高科技作弊。要做好復試設備的準備調試。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做好復試視頻音頻存檔歸檔,以備復查。

                                                                        5. 各招生學院加強復試試題管理。復試命題及管理工作參照初試自命題有關工作要求執行,原則上應命制多套試題,確??茖W、規范、安全。復試堅持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考核小組成員、隨機抽取試題等“三隨機”管理方式,確保公平公正。

                                                                        6. 各招生學院加強復試資格審核,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復試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申請免初試等資格審核。

                                                                        五、復試紀律要求與考生舞弊處理

                                                                        1.凡參加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招生紀律,規范執行招生工作制度文件。涉及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考本校碩士研究生的,要主動報告,實行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項及內容的,履行保密紀律,服從監管;履行廉潔紀律,嚴禁在招生復試中謀取不當利益。工作人員違反上述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黨紀、政紀直至法律責任。

                                                                        2.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忌韬炇稹墩\信復試承諾書》,需對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在復試過程中誠信考試,承諾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忌嬖谂撟骷?、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獲取復試資格的,取消其復試資格;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已獲取錄取資格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報到時發現復試錄取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隱瞞重要信息等違規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查實復試錄取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隱瞞重要信息等違規行為的,取消學籍。

                                                                        六、信息公示與公開

                                                                        1.我校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https://yz.chsi.com.cn/zsgs)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https://yjsc.gxu.edu.cn/)做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暨備案平臺。

                                                                        2.研究生院統一負責我校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統一審核發布各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審核調劑復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3.2025年廣西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信息公告,考生可在廣西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或招生學院網站下載,也可電話咨詢各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試及調劑等相關政策,聯系方式見官網。

                                                                        原標題:廣西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辦法

                                                                        文章來源:https://yjsc.gxu.edu.cn/info/1021/3665.htm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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