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25年上海市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和《上海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上海商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堅持立德樹人。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確保質量、按需招生、擇優選拔、寧缺毋濫。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以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選拔工作,并對本學院的招生工作結果負責;負責組織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科目命題、閱卷、評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及招生考試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應對學院研究生復試全程中各類爭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申訴處理等工作。
(四)學院應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復試規定、保密紀律、調劑錄取等環節執行情況進行全程監督,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三、復試方式、時間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和時間
①一志愿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原則上于3月25在學校中山西路校區進行。
②調劑復試采取遠程網絡復試,調劑考生復試于4月8日正式開始,4月28日前完成。
請考生關注各招生學院和學校研究生教育網相關通知。
(二)復試內容
1.各專業可以根據各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主要是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外語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進行考核。
2.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對于我校招收同等學力考生的專業,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4.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何一門加試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三)差額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考生一般不少于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四、復試程序
復試開始前由學院工作人員完成考生“兩識別”“四比對”資格審查與身份認證。
(一)考生資料準備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若遺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2.準考證(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3.《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后手寫簽名。
4.學籍學歷證明: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已畢業者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提供相關成績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
①符合教育部招生規定中加分政策的證明材料。
②招生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資料的提交時間和方式等具體要求由各學院決定,請關注學院相關通知。
(二)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要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成立復試小組
按照專業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教師組成,設組長一人。
(四)紀律教育和復試監管
在復試考試前,應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采用遠程網絡復試的,在考生復試過程中要求考生按規定開啟攝像設備,利用“雙機位”進行網上巡視監控。
學校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復試期間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五、調劑工作
我校研究生調劑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進行。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現和品德情況,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破格復試
2025年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八、錄取工作
(一)總成績=折算成100分的初試成績×60%+復試總成績×40%。根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經學校核實無誤后給予認定。
(三)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試違紀、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一志愿與調劑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序,優先錄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五)當招生專業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同分并列的情況,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當總成績相同,復試成績高者,名次前列;當總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同者,專業課1成績高者,名次前列。
(六)擬錄取名單向社會公布。
(七)錄取考生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
九、違規處理
1.考生應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嚴格遵守復試考場規則??忌诒救藦驮嚱Y束后,全校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傳播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一經查實按作弊論處。對違反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學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3.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十、監督復議
學校保證考生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對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進行處理,涉及復試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由校紀檢監察機構處理。
研究生處聯系電話:見官網;校紀檢監察機構聯系電話:見官網。
十一、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前往官網查看
十二、其它
本方案由上海商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各學院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經研究生處審核后公布實施。
原標題:上海商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s://yjs.sbs.edu.cn/zsxx/6274931b53fa4fddb63d936dbf3b46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