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復試及擬錄取
1、復試
(1)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對申請者各項材料進行綜合審核,確定復試名單后預計8月22日左右在學院網站發布。
(2)復試環節將對學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3)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外語水平100分,教育背景和相關基礎知識掌握50分,專業知識、相關實驗技能、創新及綜合應用知識能力100分,語言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50分。每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疾榭忌鷮I知識的掌握情況、相關實驗技能及綜合應用知識的能力、學術思想和創新意識、外語水平、對本學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180分)者,不予擬錄取。
(4)復試時間初定于8月23或24日,采用現場面試方式,確切時間以后續通知為準。申請者請關注空間與環境學院網站或郵件,并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參加復試。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申請者復試時須交納復試費100元/人,復試費繳費方式后續將進行通知。
2、擬錄取
(1)復試結束后第二天學院網站公示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10 個工作日。
(2)被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研究生(包括碩士、博士),須在規定時間提交相應協議書。(見附件7)
六、其他說明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擬錄取資格無效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若未按時提交相關培養協議(僅對于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考生),或2024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不能在2024年9月開學時報到的推免生若想保留入學資格,復試時須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無模板),說明保留入學資格年限(不得超過兩年)及保留年限內的去向。
(3)提供虛假信息,存在違規違紀。
2、所有資料均不退還。
3、未盡事宜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相關規定。
4、學院受理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對申訴和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如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聯系空間與環境學院,聯系方式:見官網
附件:
附件.rar
入營申請材料:個人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