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中醫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修訂)》(校發〔2023〕48號)、《關于做好推薦2024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務字〔2023〕111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院2024屆應屆生推薦工作,特制定此細則。
一、總體要求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二)突出考查學生一貫表現。將本科階段學業成績作為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筆試、面試等遴選推免生的考試。綜合評價學生各方面表現,引導學生全面發展。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學校有關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規定的管理辦法和程序實施,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公平公正公開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推免生選拔質量。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推免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以院長和書記為組長,副院長和副書記為副組長,學院學術委員會專家、各專業骨干教師為成員的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推免工作的統籌領導。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推免實施細則的修訂、名額分配、推免資格審核、推免答辯組織、公示上報、推免資格確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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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紀檢督察員:吳劍,負責對推免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三)推免工作辦公室
推免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經濟與管理學院教學科研辦公室,負責學院推免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辦公室主任由教學科研辦主任兼任,成員由教學科研辦老師和帶班輔導員等構成;帶班輔導員負責學生資格初審、學生綜合測評成績排名以及綜合素質加分材料整理和審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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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免生名額分配方案
學院推免總名額由學校下達。學院分配原則是:既考慮不同專業人數比例,又兼顧不同專業之間的平衡。特殊學術專長推免不單設計劃,與普通推免生一并進行綜合測評。如果學校下達的推免總名額大于等于我院的專業數,遴選辦法按下述兩個層次的順序逐一產生;如果學校下達的推免總名額小于我院的專業數,則由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在答辯考核及綜合測評基礎上,討論、投票決定推免名單。
(一)專業推免名額分配及遴選辦法
1.各專業推免名額的計算公式為(該專業預計畢業生數/全院預計畢業生數)×學院總名額。
注:上述各專業推免名額的計算結果僅取實際整數,不進行四舍五入。如實際整數為零,則按1計算。
各專業推免名額遴選辦法:各專業按綜合測評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選產生最終人選。
(二)剩余名額分配及遴選辦法
按照上述遴選后多出的剩余名額不再按專業進行分配。遴選方法為:各專業按上述公式計算小數點后仍有實數的(小數點前整數為0的除外),推薦一名符合推薦基本條件但未在本專業遴選上、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本專業最高的學生參與全院綜合測評成績再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選產生剩余名額的最終人選。
注:備選1名符合推薦基本條件但未被遴選上、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剩余申請者中最高的學生成為候補推薦人,若后期有符合推免資格者被認定取消資格或已確定獲得學校推免資格者放棄推免資格等各種原因而空出推免名額時,空出的名額由候補推薦人進行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