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基礎課》考試大綱
《專業基礎課》是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入學考試科目,《專業基礎課》 考試大綱根據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了解考生對于保險學相關 知識的掌握程度而制定。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為保 險學原理。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基礎課》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本大綱列 明的考試范圍自行命題,考試滿分為 150 分。
參考書目: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 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二)、 (三)、 (四)
2. 《保險學》 (第七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3月版,王緒瑾 主編
保驗:學原理考試范圍 (總分 150 分)
( 一)風險與保險
1.風險的概念與要素;
2.風險的分類;
3.風險管理的概念、 目標和基本程序;
4.可保風險;
5.風險管理與保險的關系;
6.保險的概念,保險的特征,保險的職能,保險的作用;
7.保險的形態,包括保險的理論分類和法定分類;
8.保險的歷史。
(二)保險合同的基本原則
1.最大誠信原則;
2.保險利益原則,各類保險的保險利益;
3.近因原則;
4.損失補償原則,含損失補償的一般原則;代位求償原則;分攤原則;
5.運用保險合同的基本原則解決實務問題。
(三)保險合同
1.保險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2.保險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3.保險合同的形式;
4.保險合同的訂立、無效、變更、轉讓和終止;
5.保險合同的爭議處理和解釋原則;
7.保險合同涉及的法律關系。
(四)保險的數理基礎
1.保險費率含義與構成;
2.保險費率的厘定原則;
3.財產保險費率和人壽保險費率的厘定;
4 .各類保險準備金的含義與提存。
( 五)保險經營
1.保險經營的特點與原則;
2.保險展業與承保;
3.保險理賠與防災防損;
4.保險資金的運用。
( 六)財產保 險
1.財產保險的含義;
2.財產損失保險的含義與基本險種;機動車保險、交強險、工程保險和貨物 運輸保險各自的特點;
3.責任保險的含義、特點與基本險種;
4.信用保險的含義、特點與種類;
5.保證保險的含義、特點與種類。
( 七)人身保 險
1.人身保險的含義與特點;
2.人身保險的種類;
3.人身保險的基本條款
4.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的區別和聯系;
5.人壽保險;
6.健康保險;
7.意外傷害保險。
( 八)再 保 險
1.再保險的含義與特點;
2.再保險的種類。
( 九)社 會 保 險
1.社會保險的含義與特點;
2.社會保險和商業人身保險的關系;
3.社會保險的基本內容。
( 十)保 險 市場
1.保險市場的構成與分類;
2.保險市場的組織形式及其特點;
3.保險的需求與供給。
( 十一)保 險監 管
1.保險監管的機構、 目標和方式;
2.保險監管的基本內容,含保險組織監管、保險財務監管、保險經營監管、 保險中介監管各自的內容。
( 十 二 ) 保 險 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二)、 (三)、 (四)。
(十三) 近年保險領域熱點、重點問題。
附件: 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目標
面向保險公司、保險監管機構、災害預防和控制機構、社會保障組織和各類 企事業單位,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備經濟學基礎, 德才兼備的,從事風險評估與管理、保險產品設計、保險精算、保險財務管理和
保險運營管理等工作的高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保險專業人才。具體要求為:
1.較好地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 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 策, 熱愛祖國, 遵紀守法, 品德高尚,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公民素質, 具有良 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現代化服務。
2.較好地掌握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具備較寬廣的相關學科知 識, 熟悉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規。掌握保險基本原理, 具備從事保險職業所要求 的知識.思維.方法和職業技術。
3.具備較強的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具備較強 的統籌決策.組織管理和業務實施能力。能綜合運用保險和其他專業知識,獨立 從事涉及保險實務及運行工作,達到有關部門相應的任職要求。
4.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專業外語資料。
原標題:北京工商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參考書目、考試大綱
文章來源:https://yjs.btbu.edu.cn/zsgz/sszs/17491f7b380e487f9a41159d5da54ea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