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考試說明
一、考試目的
《保險專業基礎》是保險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科目,主要考察考生掌握經濟學、金融學和保險學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的水平,注重考查考生運用相關原理與方法分析經濟、金融和保險領域的現象和解決相關問題的綜合能力,達到甄別優秀考生以進一步學習保險專業知識,提升保險理論和保險實務操作技能的目的。
二、考試范圍
《保險專業基礎》科目的考試范圍包括經濟學基礎、金融學基礎和保險學原理三部分的內容。其中,經濟學基礎包括:消費理論、生產理論、成本理論、市場理論、國民收入的核算與決定、產品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均衡、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金融學基礎包括:金融資產、金融中介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制度;保險學原理包括:風險、風險管理與保險、保險合同、保險的基本原則、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保險市場與監管、保險科技及應用。
三、考試基本要求
《保險專業基礎》科目的考生應該深入理解經濟學、金融學和保險學的基本知識和基礎理論,能夠運用這些知識和理論來分析專業領域的常見現象和具體問題。跟蹤我國乃至世界在經濟、金融和保險相關領域發生的重大現象和熱點問題,并能夠綜合運用經濟、金融和保險專業理論對此進行系統的、深入的分析。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二)答題時間:180分鐘
(三)各部分內容考查比例:經濟學基礎、金融學基礎和保險學原理三部分占比約為30%、20%和50%。
(四)題型
1.名詞解釋;
2.簡答;
3.案例分析;
4.論述。
五、參考書目
1.張連城編著,《經濟學教程》(第四版),經濟日報出版社,2021年;
2.馮瑞河、王德河主編,《金融學》(第二版),中國金融出版社,2021年;
3.庹國柱主編,《保險學》(第十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21年。
六、需要說明的問題
1.少數考試內容指定參考書目中沒有介紹,考生需要自己查閱其他專業書籍。
2.經濟學基礎、金融學基礎和保險原理三部分的考查比例僅供參考,命題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小幅調整。
3.考試內容涉及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回答問題。
4.論述題一般情況下為三選二。
第二部分 考試內容
一、經濟學基礎
(一)消費理論
1.【理解】效用、總效用、邊際效用的含義;
2.【掌握】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和消費者剩余;
3.【熟練掌握】無差異曲線、預算約束線與消費者均衡;
4.【理解】需求與需求函數、需求量的變化與需求的變化;
5.【熟練掌握】需求價格彈性、需求收入彈性、需求交叉彈性的含義及應用;
6.【了解】了解價格-消費曲線和收入-消費曲線;
7.【掌握】恩格爾曲線和恩格爾系數;
8.【理解】替代效應與收入效應。
(二)生產理論
1.【理解】生產函數、短期生產函數和長期生產函數的含義;
2.【掌握】里昂惕夫生產函數和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
3.【理解】總產品、平均產品與邊際產品的含義;
4.【熟練掌握】邊際收益遞減規律和企業生產的三階段理論;
5.【熟練掌握】等產量線、等成本線與生產者均衡;
6.【掌握】規模收益的類型及其變化規律;
7.【理解】供給與供給函數,供給量的變化與供給的變化;
8.【了解】市場均衡的形成與調整,市場機制的作用。
(三)成本理論
1.【理解】成本函數、會計成本、機會成本、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
2.【掌握】短(長)期成本函數與短(長)期成本曲線族;
3.【理解】總收益、平均收益和邊際收益;
4.【了解】不同需求條件下的收益曲線;
5.【熟練掌握】利潤最大化均衡條件和停止營業原則。
(四)市場理論
1.【理解】市場的不同類型及其特征;
2.【掌握】完全競爭市場、完全壟斷市場和壟斷競爭市場的短(長)期均衡;
3.【了解】完全競爭市場、完全壟斷市場和壟斷競爭市場的廠商(行業)供給曲線;
4.【了解】古諾模型、斯威齊模型和卡特爾模型;
5.【理解】理解不同類型市場的效率;
6.【理解】市場失靈和政府的作用。
(五)國民收入的核算和決定
1.【掌握】經濟活動水平的衡量;
2.【了解】國民收入核算的方法;
3.【理解】均衡產出、消費函數與儲蓄函數;
4.【理解】簡單國民收入的決定;
5.【熟練掌握】乘數及其作用。
(六)產品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均衡
1.【理解】投資函數、貨幣需求函數和貨幣供給函數;
2.【掌握】產品市場的均衡和IS曲線;
3.【掌握】貨幣市場的均衡和LM曲線;
4.【掌握】IS-LM模型(均衡國民收入和均衡利率的決定與變動);
5.【了解】凱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