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考生復試的基本要求
1.報考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下同)的總分不低于33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30分,應試科目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4分
2.報考經濟學、文學(不含藝術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4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3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5分
3.報考法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4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4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60分
4.報考教育學(不含體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5分о。
5.報考歷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3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3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5分。
6.報考理學、醫學(不含中醫學)、軍事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2分。
7.報考工學(不含冶金工程、水利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礦業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農業工程、林業工程九個一級學科各專業)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1分。
8.報考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報考體育學、藝術學、中醫學、冶金工程、水利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礦業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農業工程、林業工程十二個一級學科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總分不低于32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總分不低于31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0分。
9.報考工學管理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4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3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6分。
10.報考地處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內蒙古、廣西十二個省(區、市)招生單位的所有考生,以及目前在上述省(區、市)工作并報考為原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考生
相對上述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基本要求,總分各降低5分,單科不動。
11.報考地處上述十二省(區、市)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原則上在招生單位所在省(區、市)就業的少數民о族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洲、120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考生
總分不低于290分,應試科目е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40分。
(二)參加“MBA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復試的基本要求:
1.參加“MBA聯考”的考生
初試總分不低于32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0分,且四門聯考總分不低于260分。
報考重慶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陜西財經學院、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蘭州大學等地處西部地區11所學校的考生,總分不低于31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45分,且四門聯考總分不低于245分。
2.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3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5分。
3.報考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等地處西部地區學校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于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的總分不低于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于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