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管理
(一)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院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統籌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各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統籌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院校研究生招生處承擔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具體管理和指導工作。
二、復試錄取基本管理規定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時間
1.碩士第一志愿復試時間:3月23日-4月4日
2.博士第一志愿復試時間:4月1日-4月30日
2.調劑復試時間:4月6日-4月30日
(二)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各個學科專業根據招生計劃數及生源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并提前公布。
第一志愿復試比例:碩士差額比例200%(以招生簡章公布統招招生計劃為基數),博士差額比例200-400%(由學系根據招生簡章公布統招招生計劃與初審成績上線人數確定具體復試比例)。
調劑志愿復試比例:碩士差額比例200%,博士差額比例400%。
(三)復試基本分數線
1.碩士研究生
①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考生(包括“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應達到《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附件1)。
②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51分,同時單科成績達到相應門類統招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附件1)。
③港澳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00分(不含政治),其余科目應達到當年教育部復試分數單科基本要求(附件1)。
2.博士研究生
統招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對口支援貴州醫科大學定向培養計劃考生、港澳臺考生:初審成績中專業素質、培養潛力兩項均在60分及以上。
(四)考生復試資格
統招考生復試資格根據第一志愿上線生的初試(審)總成績由高向低排名,按排名順序根據招生簡章公布統招招生計劃及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第一志愿上線生源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復試比例數時,所有一志愿上線生源必須全部參加復試。
碩士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成績排名不分專業,采用考生總分減去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的差值(以下簡稱線差)。所有上線考生均進入復試。
港澳臺碩士考生不計算政治,按外語和專業課總分,根據考生報考專業與研究方向排名,所有上線考生均進入復試。
博士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貴州醫科大學定向培養計劃)不分專業,按初審總成績由高向低排名,按排名順序根據我校專項招生計劃數及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調劑志愿考生復試資格見調劑部分。
(五)復試組織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必須按照教育部頒布的學科專業為單位進行。
2.為切實保護第一志愿考生的權益,院校復試進程分兩個時間段進行,第一階段為一志愿復試時間段,第二階段為調劑工作時間段,調劑生不得與一志愿考生同時復試。
3.復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