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和北京市相關文件內容,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復試分數線由院長辦公會按考生情況討論后確定并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具體實施面試、能力考核等各項工作。
(一)成立復試小組
1.藥學專業(藥物分析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
組長:1人
成員:4人及以上
紀檢監察:1人
2.藥學專業(藥理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
組長:1人
成員:4人及以上
紀檢監察:1人
3.基礎醫學專業(免疫學、病原生物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
組長:1人
成員:4人及以上
紀檢監察:1人
(二)復試時間安排及復試方式
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將在3月下旬開展,4月30日前結束。一志愿復試擬于4月15日前結束,調劑復試于4月30日前結束,在北京進行現場復試。
二、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公布時間:擬定于2023年3月16日;
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公布方式:考生可登陸我院網站“信息公開>公告通知>研究生培養”中查看復試錄取辦法和調劑信息(網站地址:www.nifdc.org.cn)。
(二)復試教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和培訓
1.遴選條件
(1)參與復試的教師應具有我院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
(2)參與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與考生應無利益關系,并簽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