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教育部及北京市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我院各研究所、分院的人才發展規劃和學科發展需求,綜合考慮各學科、各專業上線生源情況,經勘探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對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錄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我院學科專業發展的需要以及上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復試分數線如下:
招生專業名稱 |
政治 |
英語 |
數學 |
專業課 |
總分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35 |
≧35 |
≧53 |
≧53 |
≧274 |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 |
≧35 |
≧35 |
≧53 |
≧53 |
≧274 |
地質工程 |
≧35 |
≧35 |
≧53 |
≧53 |
≧274 |
油氣田開發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4 |
油氣井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4 |
井下控制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4 |
油氣田化學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4 |
油氣儲運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4 |
油氣信息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4 |
機械設計及理論 |
≧38 |
≧38 |
≧57 |
≧57 |
≧274 |
二、復試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復試程序
復試小組按專業隨機抽取考生進入復試會場,考生首先進行自我介紹,隨后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隨機提問,考生回答問題,復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評分并簽名。
2)復試時間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總體要求,勘探院研究生復試時間安排在3月下旬啟動(詳見我院研究生部外網公布的復試日程安排表,另行通知)。
3)復試地點
復試地點在中國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考生現場參加復試。
三、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考核方式及成績評定
復試考核通過面試的方式進行,復試考核包括英語復試和專業復試兩部分。
1. 英語復試(100分):
獨立進行,要求考生就主考老師提出的問題用英語進行回答,主考老師對考生回答結果進行現場評分。
2. 專業復試(100分):
采用考生自我介紹和專家提問的方式,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進行記錄并評分。重點考查以下幾方面:
1) 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評價(30分);
2) 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20分);
3)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20分)
4)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活動等)或實際工作表現及成果等(10分);
5) 英語口語表達能力及專業英語水平(10分);
6) 語言表達能力、舉止、禮儀等(10分)。
3. 成績評定
復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加權之和??忌⒄Z復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比例為20%,專業復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比例為80%。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英語復試成績*20%+專業復試成績*80%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在復試之前,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與考生所在單位負責人聯系,了解考生思想狀況、個人行為特點等綜合素養情況,同時在復試時由復試小組專家進行綜合考核。
六、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考生總成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 初試成績,取考生初試各科成績平均值(滿分為150分科目換算為百分制),占總成績的比例為70%
2)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30%
總成績=(英語初試成績+政治初試成績+業務課一初試成績/1.5+業務課二初試成績/1.5)/4*70%+復試成績*30%
七、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網址
考生可通過中國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研究生部外網查詢復試以及擬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
八、調劑工作
1)擬調劑專業
根據生源情況和專業需求,2023年勘探院部分專業擬接收調劑碩士生。
2)調劑條件及要求
(1) 考生參加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的成績,達到教育部公布的A類地區調出和調入學科的分數要求,并且符合勘探院各相關專業復試要求;
(2) 考生報考專業與勘探院擬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 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4) 勘探院只接收全日制考生。
3)調劑復試辦法
(1) 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2) 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調劑復試庫,若考生通過復試,該生將進入擬錄取名單。
九、違規處理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入學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考生咨詢和監督聯系電話、信息公示網址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見官網
信息公示網址:中國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研究生部官網(http://riped.cnpc.com.cn/yjs/)
駐中國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紀檢組電話:見官網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監督電話:見官網
原標題: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辦法
文章來源:https://yz.chsi.com.cn/sch/viewBulletin--infoId-3068861371,categoryId-433614,schId-367781,mindex-1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