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部署和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招考委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遼寧省招考委《關于做好遼寧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3]6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一)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元化的考查方式,擇優錄取,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增強服務意識,尊重考生,服務考生,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平穩進行。
二、復試的組織與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研究生復試工作,包括政策審定、監督監察、舉報處理、問題查處等。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負責制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指導復試小組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由研究生部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負責對各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解讀和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復試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并設組長1名,每個復試小組配備秘書2名。各復試小組按預先設定的流程進行復試(面試),復試小組組長負責主持復試過程,復試小組成員即時獨立評分。
三、復試條件
(一)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A類要求的考生,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總成績相同時,以業務課2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業務課2成績相同時以業務課1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業務課1成績相同時以外國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采取120%差額比例確定一志愿復試名單。
2.調劑志愿考生
符合我校接收調劑考生原則和條件且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報名,同等條件下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總成績相同時,以業務課2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業務課2成績相同時以業務課1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業務課1成績相同時以外國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考生,采取150%差額比例進行復試,最終確定調劑志愿復試名單。
注:調劑復試名額=計劃錄取調劑考生數(調劑專業招生計劃數與已通過復試擬錄取考生數的差額)*150%。
(二)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需提供下列資格審查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往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生證;
4.學歷學籍核驗結果(請考生自行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個人學籍學歷信息,截圖保存報告并打印);
5.大學期間成績單(本校的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院系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加蓋檔案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