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遼寧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期間相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研招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研究生院領導、各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領導和學校相關部門領導組成,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其職責為:統一領導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等工作,制定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制定學校各專業進入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期間的監督與巡視,審批擬錄取名單等。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由校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監察處和研究生院相關領導為成員,全過程監督檢查復試錄取工作,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二)各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在各學院設立分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一般由5至7名相關...碩士生指導教師等組成,在學校研招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實施以下工作:
1.根據教育部、遼寧省招考辦和我校復試工作相關規定,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組織本學院的復試工作。
2.對參加復試的教師進行遴選,并對參加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升參加復試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質量。
3.組織本學院各專業筆試(包括同等學力加試)、綜合面試。
4.審核本學院各專業筆試、綜合面試的記錄表、成績單、復試結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5.負責復試過程全程錄像(有聲有影),做到有據可查,并統一上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且在學院保存一年。
(三)落實信息公開學校統一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發布復試、調劑、錄取等相關信息;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學校規定,不得隨意調整專業計劃;復試結束后及時上報研究生院復試成績、成績合格考生名單等數據,由學校研招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網站上統一公示。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相關安排
(一)復試方式學校對一志愿考生會計專碩(MPAcc)專業考生采取線下復試方式,其他專業考生采取遠程網絡線上復試方式。
(二)復試時間一志愿考生初步定于2023年3月下旬。
(三)一志愿考生復試比例初試成績符合報考專業《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實行差額復試,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復試比例為120%—15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所有滿足本學科(專業)門類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同一專業(領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進入復試的初試分數要求統一。
2.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專項考生,需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的總分要求,且單科分數不低于30分;進入復試資格的計算辦法為:考生成績/考生所報考專業的國家分數線,按照比值高低擇優參加復試。
3.其它說明:一志愿考生報考我校且進入復試,若招生單位、院(系、所)、專業、學習方式任何一項發生改變都將視為調劑考生,復試程序與調劑考生相同。
(四)復試信息發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分數線、各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復試考生名單等相關研究生招生信息均由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統一發布。在復試前由各招生學院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確認通知到位。
(五)復試資格審查各招生學院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具體材料如下:
1.初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都復印);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考生)、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考生);
4.應屆生證明和成績單(應屆考生);
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考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考生);
6.《遼寧石油化工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政審表》;
7.《誠信復試承諾書》;請按照以上順序裝訂1—7材料(A4紙復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學校留存,相關材料請做好備份,提交后存檔恕不退還。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則上不能參加復試。7.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定書;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考生還需要提供《少民骨干人才計劃登記表》;
9.考生面試時可在提交科研證明、各種等級證書、獲獎證明及其它證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試教師評定面試成績時參考。招生學院將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并對擬錄取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做進一步核驗,如發現造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