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保證生源質量、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據。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和吉林省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采取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選拔出高水平的考生,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資格的審查,嚴把復試入口關。加強對復試過程的規范化管理,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堅持做到復試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三)堅持綜合評價。在復試選拔工作中,堅持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對政治態度、思想表現、科學精神等思想品德的衡量,又要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基本理念。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二)學校招生巡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復試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和巡視。
(三)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推進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安全保密、監督檢查、輿情監控、設備及技術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由校長任組長,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研究生院、黨委宣傳統戰部、后勤保障處、校疫情防控工作辦公室、資產管理處和保衛處等單位負責人。
(四)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長為組長,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是直接責任人。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落實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遴選、培訓復試小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制定復試小組的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負責組織本學院的專業能力考試、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跨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試卷評閱、成績登錄、匯總等工作。
(五)各學院成立復試命題小組、若干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技術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復試命題小組負責制定難度適宜、數量充足的復試試題(含調劑);復試小組負責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開展本學科的復試工作,相關工作要求詳見《吉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復試小組可根據學科專業情況設立,由相關學科專業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等人員組成,成員數不少于5人,另設秘書1人;資格審查小組負責核驗考生身份,完成考生的資格審查;技術保障小組負責設備保障,及時處理復試過程的技術問題;后勤保障小組負責安排復試場地、開展衛生消毒等工作。
三、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方式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方式包括筆試、面試或與實踐環節相結合等方式,原則上采用線下復試,具體復試方式學院自定。
(二)復試時間
學校復試時間擬定于3月末-4月下旬,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學院通知為準。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原則上應于4月6日前全部完成。
(三)參加復試的考生范圍
1.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型學位類、專業學位類)》A類分數的第一志愿考生。
2.符合我校調劑基本原則,且通過“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到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