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資格和名單
2014年北京大學地理學(景觀設計學)碩士研究生統考階段招生計劃為12人,按照150%差額復試比例,以下18名同學取得復試資格:
序號 | 姓名 | 準考證號 |
1 | 席江月 | 100014014470735 |
2 | 王莉斯 | 100014014470838 |
3 | 龐銘劼 | 100014014470722 |
4 | 劉瑞琪 | 100014014470757 |
5 | 金悅 | 100014014470134 |
6 | 凌寒 | 100014014470788 |
7 | 張琳梓 | 100014014470763 |
8 | 張志恒 | 100014014470766 |
9 | 王玉葉 | 100014014470753 |
10 | 田旭 | 100014014470734 |
11 | 劉明 | 100014014470773 |
12 | 李蕓 | 100014014470744 |
13 | 胡雯帥 | 100014014470785 |
14 | 朱林爽 | 100014014470790 |
15 | 蘇文強 | 100014014470760 |
16 | 叢恒雪 | 100014014470767 |
17 | 趙彤 | 100014014470771 |
18 | 胡小攀 | 100014014470787 |
2.復試要求和需要攜帶與提交的材料
根據《北京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參加復試的考生,攜帶以下材料(詳細要求見附件)參加北京大學建筑與景觀設計學院組織的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1)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學生證原件);(2)報名登記表;(3)個人陳述(北京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網頁下載);(4)熟悉本人學習與研究能力的教師或者專業人士推薦信2封;(5)正式成績單;(6)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和原件(往屆生,原件在提交材料時檢對后退還);以及,(7)能夠證明本人學習與研究能力的學習與工作材料。
3.復試時間及地點、要求
復試內容時間地點備注
英語聽力考試3月16日下午14:00-14:30詳見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網站考生13:45入場,13:55停止入場
筆試3月15日
8:30-9:30政府管理學院514邏輯思維能力測試
面試3月15日
10:00開始北大科技園505室(1)10:00公布排序,10:15正式開始;(2)中間不休息,全部復試完為止。
4.復試內容與要求
復試分為筆試與面試兩個部分。
1)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為:邏輯思維能力測試,時間為1小時。
“邏輯思維能力測試”,以測試考生從事科學研究所必須具備的基礎邏輯知識和應用能力為目的,具體包括通過理解、分析、綜合、判斷、歸納等過程,引出概念、尋求規律,對事物間關系或事件的運動趨勢做出合理判斷與分析,確定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等的基本思維方法內容。
2)面試
面試主要包含英語水平測試和專業交流兩個部分。英語水平,涉及聽力、口語和理解能力,學生將隨機抽取一段與專業相關的英文短文或者段落,要求學生大聲朗讀,然后用中文扼要介紹其內容或者翻譯其中的關鍵性句子,解釋關鍵性詞匯,并用英語回答面試小組教師提出的提問。
專業交流,考生隨機抽取與專業相關的問題回答,并用中文展開和參加面試的老師的交流。參加面試的老師在審查申請人的材料的基礎上,提問的可能是任何角度的,目的是測試學生的專業興趣,對基本知識與概念的掌握與應用,知識面與知識結構,對實際問題的關注、理解與分析能力,語言表達和交流能力等。
面試過程中,考生應該積極并正面回答教師的提問,展現自己的知識和思維水平。
回避:面試進行時,等候面試的同學請在面試教室外休息區等候。面試結束后請迅速離開面試現場,不得與等候面試的同學交流。
5.成績考核與錄取
(1)復試筆試卷面成績為100分,60分及格;
(2)復試面試總成績100分,60分及格,由參加面試的全體老師獨立評分,所有老師給出成績平均為個人面試成績;
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平均成績*70%。
(3)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總成績*50%+英語聽力成績(換算е成3分制)。
(4)錄取,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及格,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次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6.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1974)和北京大學《收費許可證》的規定,“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為100元/人。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城市規劃與設計學院
北京大學建筑與景觀設計學院
2014-3-10
附件面試攜帶的證明材料要求
第(1)項為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在復試過程須查驗,請隨身攜帶,沒有或者不全不能參加專業課考試和面試。
第(2)到(6)項為考試資格證明材料,按照順序將原件或者復印件裝入大信封中一次提交。
第(7)項,能夠證明本人學習與研究能力的學習與工作材料,請將原件或者復印件簡單裝訂成A4一冊,封面上附詳細目錄。有效的材料包括:(I)個人陳述(限A4紙一頁,復印件);(II)代表性作業(實習報告全部或者節選、規劃或者設計作業與作品、最好包括指導教師評語);(III)參加的規劃設計或者研究項目(須注明本人貢獻);(IV)獲獎證書;(V)發表論文復印件(若有);(VI)參加社會工作和社會實踐證明材料;(VII)本科畢業論文摘要與評語(往屆生)或者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報告(應屆生);(VIII)英語水平與能力證明材料;(IX)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無論錄取與否,證明材料恕不退回,由北京大學建筑與景觀設計學院按照有關規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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