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生院《中國農業大學2014年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辦法》(研生〔2014〕2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了201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組,工作組由研究生主管院長、專業主任和導師代表等組成。工作組要在招生工作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做到復試分數線、復試辦法、復試結果及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公布,以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復試工作
(一)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招生專業 | 總分 要求 | 單科要求 |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1 | 業務課2 | ||
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 | 300 | 45 | 50 | 75 | 75 |
作物遺傳育種 | 300 | 45 | 50 | 75 | 75 |
種子科學與技術 | 300 | 45 | 50 | 75 | 75 |
作物生理學 | 300 | 45 | 50 | 75 | 75 |
植物病理學 | 300 | 45 | 50 | 75 | 75 |
農業昆蟲與害蟲防治 | 300 | 45 | 50 | 75 | 75 |
植物檢疫與生態健康 | 300 | 45 | 50 | 75 | 75 |
果樹學 | 300 | 45 | 50 | 75 | 75 |
蔬菜學 | 300 | 45 | 50 | 75 | 75 |
觀賞園藝 | 300 | 45 | 50 | 75 | 75 |
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 | 300 | 45 | 50 | 75 | 75 |
生物質工程 | 300 | 45 | 50 | 75 | 75 |
農業推廣 | 290 | 45 | 45 | 75 | 75 |
風景園林 | 300 | 45 | 45 | 75 | 75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 | 260 | 30 | 30 | 60 | 60 |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復試名單(含推免生,推免生不參加復試)見附件。
相關說明:
1、享受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西部計劃等政策的考生,請與學院研究生管理科聯系。
2、一志愿報考農業推廣專業學位且符合上述農業推廣專業學位條件的考生,請與學院研究生管理科聯系進行預報名,以便及時參加相關學術型專業的復試。
聯系電話:010-62732565
(二)復試規則
1、實行差額復試。各學科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規模的120%,具體比例由招生專業根據招生規模和生源狀況等確定。凡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經復試合格后方可錄??;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實驗或調研分析技能測試(各專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筆試和實驗能力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其中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為5分(由專業自行安排)。復試成績60分為及格,復試不及格不得錄取。
同等學歷考生還應加試(筆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專業本科主干課程,每個科目滿分100分。每門加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綜合成績排名。
3、成績構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初、復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
4、達到全日制專業學位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需到導師所在的學術型招生專業與學術型考生同步進行復試。
(三)調劑復試
校內調劑遵循專業相近、業務課相近的原則,且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報考學科門類的學校復試分數線和我院接收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校外調劑生除初試成績必須滿足報考學科門類教育部及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和接收專業公布的接收調劑生復試分數線外,考生應本科畢業于"985"重點建設或"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理工科大學(不含下設的獨立學院、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且一志愿報考單位為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研究生院大學,或"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理工科大學及中科院系統的研究所。擬調劑符合上述條件考生的招生專業需填寫《校外調劑申請審核表》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
設置統考數學的專業除遵循上述原則外,考生應有統考數學成績。且按數學一、二、三順調。
申請調劑復試的考生需填寫"農學與生物技術學院調劑復試申請表"(見附件,本院以外的調劑生還需另附考研成績單),經同意參加復試的導師簽字后交到農學樓328室備案。
(四)各專業復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我院網頁。
(五)復試結果在學院主頁公布。
(六)復試費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1974),本年度碩士研究生復試時收取復試費,收費編碼173056003,標準:碩士生每人100元;收費時開具校財務處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考生需于3月1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持準考證到農學樓238會計室交納復試費。在我院參加二個以上專業復試的考生只需在我院交納一次復試費。
三、資格審查
(一)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繼續實行復試階段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
同等學歷考生還需增加審查補修六門以上課程的成績單(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結業生可免除)和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第一作者研究論文原件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現場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備查。
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需于3月1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攜帶復試費發票、準考證、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往屆生),學生證(應屆生),到農學樓328室進行資格審查。同等學歷考生還應提交補修六門以上課程的成績單和公開發表的論文復印件。
(二)對考生身心健康狀況的審查
體檢工作將安排在復試期間進行。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體檢時間分為4個時間段:3月18日上午,限110人;3月21日上午,限80人;3月25日上午,限120人;3月26日上午,院外及校外調劑考生體檢。體檢時間為早上7:30-9:30,考生需攜帶體檢表與化驗報告單(分別在右上角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空腹去西校區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80元/人。
準備參加3月18日上午體檢的考生,請攜帶準考證于3月18日早上7:30空腹到農學樓328辦公室領取體檢表及化驗報告單,額滿為止。準備參加其它3個時間段體檢的考生,請提前一天在工作時間內到農學樓328室領取體檢表,額滿為止。
四、錄取
各招生專業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和復試總成績進行名次排序,擇優錄取。
1、錄取類別及學費、獎助學金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生和定向就業生兩類。
(1)非定向就業生。非在職生均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生,學制兩年,除專門規定的之外,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按照《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教育收費及獎助體系實施辦法》(中農大研生字〔2014〕2號)的規定,依照入學方式、學位類型及綜合成績獲得不同種類及等級的獎助學金及助研津貼。學術學位碩士生與專業學位碩士生實際待遇相同,學校優先向推免生、直博生及碩博連讀生提供"學校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享受公費醫療,畢業后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
(2)定向就業生。在職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生,學制兩年,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按學年交納。在讀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及其它福利費由原工作單位支付。正式錄取前申請人本人、委托單位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畢業后按協議回原工作單位工作。
(3)凡納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專項計劃"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生。
第一學年的學費在收到錄取通知中按照要求交納。第二年7月10日前繳納下一個學年的學費。
2、其它
確定錄取的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或2年后再入學學習,保留入學資格的申請必須在專業擬錄取名單形成時提出,過后不再補辦理。保留入學資格2014年擬返校就讀的研究生需向學院提交返校申請,在校期間的待遇同2014年錄取的新生。
各招生專業于3月25日下午5:00前,將復試材料、紙質的綜合成績一覽表及紙質的擬錄取名單,經專業負責人簽字后交至農學樓328室,同時將電子版的綜合成績一覽表和擬錄名單發送到zwwmq@cau.edu.cn郵箱。經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組審批后將擬錄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組。
農學與生物技術學院2014年3月11日
附件1:一志愿復試名單
附件2:調劑復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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