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2014年我學院招生總計劃名額數為97人(含定向委培19人,根據學校安排另行單獨組織復試),故我院的非定向生招生名額為78人。
非定向生的招生名額具體構成為:法學專業17人、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9人、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14人、MTI為38人。由于我院接受推免生的情況為:法學專業已錄取10人、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已錄取4人、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已錄取8人。所以,我院各招生專業的最終錄取人數為:法學專業7人、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5人、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6人,MTI為38人。
鑒于我院學術型各學科最終可以錄取的人數過少,出于學術型人才科學選撥的需要,根據《天津大學201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的規定,復試線的劃定標準為:法學專業的前10名、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前7名、外國語言學及應е用語言學前9名、MTI的前46名。
需要說明的是:各專業的最后名次數下如果出現考生初試總分成績相同的情形,達線考生均可以進入復試。
綜上,我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如下:法學專業333分、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351分、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353分、MTI為357分。
文法學院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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