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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2014年南開大學經濟學院考研復試安排(最新)

                                                                        時間:2014-05-29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經濟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安排

                                                                        今年我院碩士生復試和錄取將嚴格按照學校及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進行,并確保在復試和錄取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和公開。為此,我們針對復試和錄取等事宜制定出了有關的規則和實施辦法,并在網上進行公布。請相關考生仔細閱讀。

                                                                        一、復試分數線

                                                                        各科成績及總分不得低于以下分數:政治60,外語60,數學90,專業課90,總分350。

                                                                        未達到以上分數要求的,一律不能參加復試。

                                                                        二、復試和錄取人數

                                                                        1、本學院今年碩士生錄取總人數為270人。已錄取推免生111人,擬錄取統考生159人。

                                                                        表1.各系所參加復試及錄取人數(不含其他類型考生)

                                                                        報考系所

                                                                        名 稱

                                                                        е

                                                                        復試人數

                                                                        擬錄取人數

                                                                        備 注

                                                                        經濟系

                                                                        10

                                                                        13

                                                                        1. 各系所擬錄取人數中均含有推免生余額;
                                                                        2. 數字后面加“*”的為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項目考生;
                                                                        3. 經濟系接收調劑申請4人,錄取3人。其他系所不接收調劑,詳情請見本文四、(二)院內調劑。

                                                                        經研所

                                                                        10

                                                                        10

                                                                        國經系

                                                                        27

                                                                        16

                                                                        國經所

                                                                        35

                                                                        22

                                                                        金融系

                                                                        87+2*

                                                                        60+2*

                                                                        保險系

                                                                        13+1*

                                                                        7+1*

                                                                        人口所

                                                                        5

                                                                        5

                                                                        區域所

                                                                        12+1*

                                                                        8+1*

                                                                        臺灣所

                                                                        2

                                                                        2

                                                                        財政系

                                                                        13+1*

                                                                        7+1*

                                                                        數量所

                                                                        13

                                                                        8

                                                                        合 計

                                                                        227+5*

                                                                        159+5*

                                                                        2、達到本校少數民族骨干計劃招生分數線的考生共5人,考生如果被錄取,名額由學校另行分配,不占用本學院錄取名額。另外,此類考生也要參加報考系所的復試,并與其他統考考生的安排和要求完全相同。這類考生的系所和人數請見表1."備注2"

                                                                        三、復試科目、方式及要求

                                                                        要求:凡是本學院達到以上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可以參加復試。但是,每位考生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考第一志愿的系所參加復試。否則,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一)思想品德:重點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狀況、個人素養、心理素質以及人生觀、世界觀等綜合素質。

                                                                        (二)根據學科、專業要求確定復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外語考查。具體內容如下:

                                                                        1、復試內容及所占比例和分數:

                                                                        復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及格分數(含60分),具體分布如下:

                                                                        (1)專業外語,30分;

                                                                        (2)外語聽、說,10分;

                                                                        (3)專業基礎知識,30分;

                                                                        (4)綜合知識應用,20分;

                                                                        (5)本科階段學習成績、發表文章及獲獎情況,10分。

                                                                        專業外語主要測試閱讀和翻譯經濟學基礎方面外文文獻的能力。在進行以上五項內容考核的同時,還將考查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和個人綜合素質。

                                                                        2、復試方式:.

                                                                        表2.

                                                                        (1)專業外語(經濟學基礎)

                                                                        筆試,內容包括外語翻譯成中文,并用外語回答問題,1.5小時;全院統一命題和閱卷。

                                                                        (2)外語聽、說能力

                                                                        面試,以對話的形式;

                                                                        (3)專業基礎知識(保險系除外)

                                                                        面試,以對話的形式;抽簽進行選題和回答;

                                                                        (3)專業基礎知識(保險學、精算學)

                                                                        筆試,2小時;

                                                                        (4)綜合知識應用

                                                                        面試,以對話的形式;抽簽進行選題和回答;

                                                                        (5)本科階段學習成績、發表文章及獲獎情況等

                                                                        各單位考核小組的專家進行審核,考生不必參加。

                                                                        以上面試時間每位考生總共不少于20分鐘。

                                                                        四、錄取及調劑

                                                                        (一)成績計算方法和錄取排名方式:

                                                                        1、復試總成績為100分。保險系考生筆試成績是60分,面試成績是40分;其他系所考生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分別為30分和70分。

                                                                        2、錄取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復試成績低于60分,確定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也不再進行錄取成績的加權計算。

                                                                        加權錄取總成績=(初試總分÷5)×初試權重70%+復試成績×復試權重30%

                                                                        (復試成績、錄取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加權錄取總成績排名方法:在報考系所之內按加權錄取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和確定擬錄取名單(保險系按專業排名)。

                                                                        4、加權錄取成績排名在各系所錄取名額(詳見表1)之內的考生為擬錄取碩士生,但最終錄取名單?要以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批為準。大約在5月底確定,6月初寄發調檔函,考生無需電話咨詢。

                                                                        (二)院內調劑

                                                                        1、根據各系所上線人數和分配的錄取名額,規定只允許錄取名額大于上線人數的單位接收本學院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而復試人數多于錄取人數的系所不能接收調劑。

                                                                        2、接收院內考生調劑錄取的單位和人數:詳見表1."備注3"。

                                                                        3、在原報考系所復試后,錄取成績合格,但排名在錄取名額之外的考生方可以調劑到經濟系進行差額復試。具體要求:申請調劑的考生按全院復試后的錄取總成績進行排名,由高到低確定可以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

                                                                        4、經濟系接收調劑錄取的專業是: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

                                                                        5、申請調劑的考生需在復試成績公布后的當天辦理調劑申請手續(詳見表3,八),然后再到經濟系進行面試。經濟系將根據考察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該成績將作為是否接收調劑錄取的依據,而原第一志愿報考系所提供的加權錄取成績將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

                                                                        表3.

                                                                        順序

                                                                        日期、時間

                                                                        組織部門

                                                                        3月17日上午

                                                                        8:30—9:30,保險系、金融系、國經所考生;

                                                                        9:30--10:30,其他系所考生

                                                                        1、報到、資格審核(見注);

                                                                        2、報考經濟系、經研所、國經系、人口所、區域所、臺灣所、財政系和數量所的考生還需領取【考生報考登記表】。

                                                                        經院第一教學樓(方樓)112室

                                                                        研究生辦

                                                                        3月17日

                                                                        上午10:30—11:00

                                                                        國經所考生上交本人本科成績單、獲獎證書等材料,領取【考生報考登記表】。

                                                                        經院高層十二樓會議室

                                                                        國經所

                                                                        3月17日

                                                                        上午9:30—12:00

                                                                        保險系考生領取【考生報考登記表】,進行專業課筆試??荚嚱Y束后提交本人本科成績單、獲獎證書等材料。

                                                                        經院第一教學樓(方樓)208

                                                                        保險系

                                                                        3月17日

                                                                        上午10:30—11:30

                                                                        金融系復試前會議,介紹復試方法和面試順序等;發放【考生報考登記表】;考生提交本人本科成績單、獲獎證書等材料。

                                                                        經院第二教學樓(圓樓203)

                                                                        金融系

                                                                        3月17日

                                                                        下午2:00—3:30

                                                                        所有考生參加專業外語筆試(閉卷),具體要求和安排在資格審核后通知。

                                                                        到校后通知

                                                                        研究生辦

                                                                        3月18日

                                                                        上午8:30開始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外語聽、說及專業課面試

                                                                        到校后通知

                                                                        各系所

                                                                        3月19日

                                                                        下午2:00-2:30

                                                                        張榜公布考生復試結果

                                                                        經院高層辦公樓門前布告欄內

                                                                        研究生辦

                                                                        3月19 日

                                                                        下午2:30--2:50

                                                                        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現場進行報名、填寫申請表格(過期不再辦理)

                                                                        經院第一教學樓(方樓)112室

                                                                        研究生辦

                                                                        3月19日

                                                                        下午3:30開始

                                                                        經濟系對調劑考生進行綜合考察(面試)

                                                                        接收調劑系所辦公室

                                                                        接收調劑系所

                                                                        3月19日

                                                                        下午6:00之前

                                                                        張榜公布調劑結果

                                                                        經院高層辦公樓門前布告欄內

                                                                        研究生辦

                                                                        ◎資格審核流程:

                                                                        1、請在指定地點排隊等候,逐一辦理(無關人員謝絕入內)。2、首先出示身份證,進行登記;3、繳納復試費90元(請考生提前準備零鈔);4、查驗本科畢業證原件或學生證原件;5、領取復試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及【考生報考登記表】(國經所、保險系、金融系在資格現場不領取,按以上表格"二、三、四"的通知到指定地點領?。?。

                                                                        凡逾期不報到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提交報考系、所材料及要求:

                                                                        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復印件(要求有學校教務處公章或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發表文章及獲獎證書復印件(沒有可不提供),請將本人姓名填寫在復印件首頁的右上角,并用訂書釘在左側裝訂成冊。另外,國經所、保險系、金融系考生按表3.安排在面試前上交材料(詳見表3,第二、三、四項內容),其他系所考生則在參加面試時再交到報考系所,資格審核時均不用提交。

                                                                        ◎特別說明:考生提交的所有復印材料均不予退回,望考生提前做好提交準備和備份。

                                                                        六、特別通知

                                                                        1、加權錄取成績和排名將在經濟學院門前公告欄內進行公示,請考生自行查看,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公布時間初步定在3月19日下午2:00-2:30。

                                                                        2、未被錄取的往屆生可自愿考慮是否調劑到我院攻讀專業學位碩士。咨詢和了解這方面的調劑要求,可撥打以下電話:022-2350.0916,或登錄我院專業學位碩士網頁查詢(http://economics.nankai.edu.cn/html/zsjy/zsxx1/)。應屆生如果想了解我校經發院接收調劑事宜,可電話咨詢:022-2350.3746,或查看該學院網頁:http://esd.nankai.edu.cn/articledetail.aspx?id=150065。

                                                                        3、凡未被我院錄取,但達到了全國錄取分數線的考生,還可以自愿考慮是否調劑到其他院校,具體調劑流程將于國家線確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敬請關注。學校招辦聯系電話:022-2350.5623。本院不接收報考外?;蚰祥_校內其他學院的考生調劑到我院。

                                                                        4、按照我校碩士生招生工作程序,我們將在復試后陸續開展擬錄取考生的調檔等其他工作,請考生隨時留意我院網上碩士招生信息的通知和有關信息。

                                                                        5、我校碩士生"錄取通知書"寄出時間大約在6月底7月初。

                                                                        6、有關獎學金的評定請查看我校相關網頁上的信息,評獎結果大約在4月初在本網頁上公布,考生無需電話咨詢。

                                                                        以上通知如有變化,將在我院網頁上及時通知,請考生們以最新信息為準。

                                                                        建議考生打印此文,并嚴格按照此件內容參加復試期間的相關審核和考試。

                                                                        經濟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2014、3、11

                                                                        溫馨提示:校內賓館聯系電話:022-235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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