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計算技術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我所自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為“計算機系統結構”和“計算機軟件與理論”,招生對象主要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的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相關專業的學生。
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管理條例,我所每年在招生前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招生簡章,明確告知考生報考我所的要求和條件等。但我所對于考生信息的只是通過上海市考試院發布的考生信息庫進行核驗,并不進行證書等的當場驗證。通常,本所在復試階段才對考生的身份進行嚴格的驗證。
在復試階段,本所向來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科學合理地選拔人才,具體內容如下:
一、復試資格的認定
1.參加本所復試的包括第一志愿報考生和調劑生。其中,第一志愿報考生參考當年國家教育部的復試資格線以決定復試資格;調劑生則根據導師的篩選、考生分數、考生學校進行綜合評定后給予復試資格。根據教育部文件,如果上述考生存在學歷、身份等的造假或欺騙,則即時取消其復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