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為切實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和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復試辦法。
一、指導思想
1.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突出對考生專業素養、實踐能力以及創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堅持客觀評價??己顺煽儜炕?,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
2.根據考生報考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進行復試。
3.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學業表現以及潛在能力素質的考察,將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4.實行差額復試,一般按錄取專業人數的120%名額進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5.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已經復試過的推薦免試生可不再參加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