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方案
一 總 則
第一條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隨著研究生招生規模和院校招生自主權的逐漸擴大,復試工作在整個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為嚴格執行復試程序,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據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以下簡稱為重慶煤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
第三條 在組織復試時,原則上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不低于重慶煤科院招生規模的120%。
二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重慶煤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和指導重慶煤科院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對復試錄取的結果負責,其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邵軍
副組長:戴小平
成員:胡千庭、王克全、劉銘偉、黃強、趙善揚、周俊
第五條 重慶煤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作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機構,在執行教育部、重慶市考試院有關研究生招生政策方面起主導作用并對重慶煤科院研究生復試、擬錄取程序及復試過程進行嚴格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 根據招生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復試小組,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考生的專業課筆試、綜合情況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考試以及配合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好外語口語測試和其他復試(查)工作。
復試小組應由5名以上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科技人員組成,其中組長1名,并另設記錄員1名。
復試開始前應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習成績表、《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及考生所在單位意見表》(一式兩份,可從我單位網站上下載,由考生單位填寫,蓋章)。
三 復試內容及形式
第七條 復試分數線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 A類考生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照顧專業(一級學科0819) | 280 | 37 | 56 |
第八條 復試內容包括:
(1) 專業課考試;
(2) 外語口語、聽力水平測試;
(3) 綜合情況面試;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涵蓋本科階段主干課程的考試。
第九條 專業課復試原則上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原則上應將專業課測試范圍預先明確告知考生??忌钁{準考證、復試通知書和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第十條 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當場給出分數??荚嚂r間約20~30分鐘,滿分100分。測試小組打分的平均值為考生得分。
第十一條 綜合情況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面試時間30~4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情況要有記錄,面試結束后應認真填寫《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見附件一),并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測試小組打分的平均值為考生得分。
第十二條 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對其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荚嚂r間每門為18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
第十三條 復試時間及地點:
報到時間:4月9日上午9:00~12:00(提供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驗證)
復試時間:專業課考試:4月9日下午13:00~16:00
英語口語:4月9日下午16:00~19:00
綜合面試: 4月10日上午8:30~12:00
體 檢:4月11日上午8:00
復試地點: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
四、?調劑與破格復試
第十四條 調劑復試應注意:
(1)調劑復試的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復試標準。
(2)調出專業與調入專業必須是統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專業。
(3)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復試錄取。
(4)未經重慶煤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的不得調劑復試。
第十五條 破格復試是指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未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名列前茅的部分考生,必須以保證質量為前提。
(1)破格復試的人數不得超過重慶煤科院碩士生招生規模的3%。
(2)破格復試的考生只能單破,即只能破總分或單科分數線(其中破單科分數線時,只能破一個科目),且破格時的分數不得低于分數線5分。
(3)同等學歷考生不得破格復試。
五、其他復試(查)內容
第十六條 對參加復試考生還應進行的審查內容包括:
(1)對考生身份的審查
應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相貌以及報名登記表上的照片一致。
(2)對畢業證書的審查
在復試時對全部擬錄取的往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同時提供網上認證材料。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錄取。
(3)對身體狀況的審查
體檢須由重慶煤科院統一組織并在二等甲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節,復試名單確定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函調的證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干部、導師、招生辦公室負責人員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六、 復試總分、考試總分及擬錄取
第十八條 復試總分計算辦法和結果公示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品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凡復試總分低于70分,或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復試總分計算方式:
復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60%+外語口語測試成績×10%+綜合情況面試成績×30%
(4)復試工作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重慶煤科院網站(www.cqccri.com)公示結果。
第十九條 考試總分為考生初試總分與復試總分之和。
考試總分=初試總分(百分制)×40%+復試總分(百分制)×60%
根據考試總分排序情況,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重慶煤科院網站(www.cqccri.com)公示。
七、 附 則
第二十條 如考生對第一次復試結果提出異議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過書面形式向重慶煤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重新復試的申請,經重慶煤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重慶煤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應對其組織二次復試。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解釋權歸屬重慶煤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相關鏈接:
2013年考研復試專題 | 復試經驗 | 復試試題 | 復試交流 | 2013年考研討論版
2013年考研調劑中心 | 2013年全國考研復試線 | 歷年復試線趨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