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規模
專業 | 招生計劃 | 一志愿上線考生 | 單考考生 | 少數民族計劃 | ||||
總計劃 | 已接收推免生 | 擬接收校外 二志愿調劑生 | 剩余計劃 | |||||
(不占招生計劃) | ||||||||
法律碩士 (非法學) | 129 | 20 | 17 | 92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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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 (法學) | 50 | 31 | 10 | 9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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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國語測試和心理測試(學校組織)
2.筆試,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
3.外國語聽力測試,考試時間30分鐘,滿分100分
三、擬錄取排名方法
錄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換算錄取成績后由高到低排序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95%+外語聽力測試成績×5%)
不參加外語測試與心理測試或外語測試不合格者,取消其復試資格。
復試筆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四、錄取類別
法律碩士(法學)錄取類別有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
法律碩士(非法學)錄取類別有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考生入學后須把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山東大學;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考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單獨入學考試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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