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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2014年浙江大學軟件學院軟件工程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時間:2015-05-26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軟件學院2014年軟件工程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為了公平公正、嚴謹認真地做好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經研究討論,特制訂如下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成立軟件學院復試和錄取領導小組

                                                                        組長:楊小虎副組長:馮雁、卜佳俊

                                                                        成員:何欽銘、干紅華、胡昱東、陳越、應放天、吳志航、任洪波

                                                                        申訴聯系人:吳志航申訴聯系電話:0571-87952168

                                                                        二、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者不少于3人),由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院的教師擔任。

                                                                        三、實行差額復試,原則上參加復試人數(不含調劑考生中進入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復試名單的考生)不超過學院本次應招人數的140%;當超過上述規定時,根據本辦法第六條中所定義的F、C,按F/C×70計算值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并及時通知考生。

                                                                        四、復試形式及各部分比例

                                                                        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復試由面試和上機考試組成,每位考生必須參加。

                                                                        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的面試(面試成績S滿?分為100分,面試由四部分構成:英語聽力與口語能力20%、專業基礎知識20%、科研經歷與實踐能力30%、綜合素質30%);上機考試成績J(滿分為100分),上機考試由軟件學院自行組織。

                                                                        復試成績由面試成績S×85%+上機考試成績J×15%組成。

                                                                        五、復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六、按下列方式和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設綜合成績為T,考生初試成績為F,復試成績由面試成績S×85%+上機考試成績J×15%組成;學校規定的符合調劑軟件工程專業的復試總分分數線為C,則綜合成績T=F/C×70×60%+(S×85%+J×15%)×40%;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依次擇優錄取。以總分補單科進入復試的考生的F值不進行減分處理。

                                                                        七、將有關復試材料一并報學院,經學院復試和錄取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院。

                                                                        2014年考研復試專題| 復試經驗| 復試試題| 復試交流 | 2014年考研討論版

                                                                        2014年考研調劑中心| 2013年全國考研復試線| 歷年復試線趨勢圖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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