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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2014年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考研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

                                                                        時間:2015-05-26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是我國選拔優秀人才的一項重要措施。為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的精神,并結合我院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有利于學校深化教學改革和創新人材培養,有利于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形成良好學習氛圍,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質量和招生聲譽。

                                                                        二、組織與領導

                                                                        根據《浙江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成立光華法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朱新力

                                                                        副組長:胡煒周江洪

                                                                        成員(姓氏拼音為序):胡銘李有星吳衛華吳勇敏

                                                                        秘書:陸飛華

                                                                        光華法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負責受理考生的質疑、申訴。

                                                                        申訴聯系人:陸飛華

                                                                        聯系電話:0571-86592771

                                                                        電子郵箱:fhlu@zju.edu.cn

                                                                        三、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與名單

                                                                        (一)浙江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含專業學位)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二)統考考生中(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聯考、單獨考試)以下情況視同上線:若單科低1分,總分相應高20分及以上;單科低2分,總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類推,單科每低1分,總分相應再提高5分。但單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僅限1門單科。復試時初試總成績按照折抵后的分數計算。

                                                                        (三)列入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的考生:各門單科成績不低于35分(漢族考生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總分不低于28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的專業不低于170),可參加復試。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的考生,各門單科成績不低于35分,總分不低于280分,可參加復試。

                                                                        (四)大學生村官加分政策: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參加國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加分政策:完成服務期經考核合格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的的志愿者考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五)具體上線名單如下(名單中包括免試推薦生、少民骨干等,其中免試推薦生已經復試過,無需再參加此次復試):

                                                                        附件:上線名單

                                                                        五、復試安排

                                                                        1.復試方式:采用筆試(英語聽力)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2.復試合格標準:復試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錄取時初試和復試的比例:初試與復試成績各占70%和30%,計算出考生的最后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4.復試中英語聽力和專業面試的比例:復試所占的總成績的30%中,專業面試25%;外語聽力5%。

                                                                        5.復試方案和程序:

                                                                        6.有關資格審查、體檢的安排請見

                                                                        (1)《關于報考浙江大學碩士生資格審查的重要提示》

                                                                        (2)《關于2014年碩士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體檢的通知》

                                                                        (2)浙江大學校醫院網站

                                                                        7.關于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交通及住宿的溫馨提示。

                                                                        (1)校區地址

                                                                        浙江大學之江校區:浙江杭州之江路51號(杭州六和塔附近)

                                                                        光華法學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浙江大學之江校區主樓112、114,聯系電話0571-86592723、86592771

                                                                        (2)公共交通

                                                                        K4路公交車:一公園—浙大之江校區—九溪

                                                                        K808路公交車:汽車南站(東寶路)—浙大之江校區—九溪

                                                                        308/K308路公交車:開元路—浙大之江校區—轉塘南

                                                                        Y5路公交車:新風村—浙大之江校區—廟山公交站

                                                                        杭州公交車為無人售票車,請大家自備零錢。

                                                                        (3)之江住宿

                                                                        浙江大學之江校區內住宿可聯系:

                                                                        月輪山莊電話:0571-86592757,撥0咨詢。

                                                                        建議不清楚具體地點的考生提前踩點,熟悉相關環境,以免當天過于匆忙,無法找到相關地點。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2014年3月13日

                                                                        附件:光華法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調劑規則

                                                                        1.按照浙江大學招生規則,原則上我校不接受報名所考學校為外校的考生調劑。

                                                                        2.科學學位不同學科間的調劑方法

                                                                        復試合格人數未達到擬錄取人數的專業,可從其他專業考生中調劑。

                                                                        調劑時,優先從考同一類專業考題的科學學位考生中進行調劑??纪活悓I考題考生復試合格人數未達到考同一類專業考題調劑專業擬錄取人數時,可從其他考不同科目的考生中調劑(若遇到特殊情況,由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是否擴大調劑范圍)。

                                                                        考生參加復試前填寫申請志愿??忌砂惨庠敢来翁顚?個志愿,同時表明是否愿意接受調劑;錄取時綜合考慮志愿與總分,確定錄取人員。

                                                                        復試時,有足夠考生上線參加復試的專業先進行第一輪分專業面試;愿意接受調劑的考生,參加第二輪由需要接受調劑考生專業組成的聯合面試。兩輪面試結束后,統一協調錄取。

                                                                        3.專業學位的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新設海洋法方向,復試前由學生填寫志愿申報是否愿意就讀該方向,優先錄取。

                                                                        2014年考研復試專題| 復試經驗| 復試試題| 復試交流 | 2014年考研討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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