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平公正、嚴謹認真地做好人文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保證研究生招生質量,經研究,特制訂如下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成立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負責受理考生的質疑、申訴。
組長:蘇宏斌
副組長:沈玉
成員:各學科負責人
申訴聯系人:研究生科張良88273199
二、復試
1、復試原則
實行差額復試,原則上參加復試人數控制在招生人數的1:1.3左右,確定本學科(專業)差額復試比例和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學院研究生教育科并及時通知考生。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差額比例可適當放大,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學?;疽笾?,劃定復試分數線,并報學院研究生教育科。
2、復試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4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的報考資格審查)。
(2)初試成績符合“浙江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專業代碼前2位) | 政治 | 外語 | 業務1 | 業務2 | 總分 |
哲學[01] | 55 | 55 | 95 | 95 | 345 |
文學[05] | 60 | 60 | 95 | 95 | 355 |
歷史學[06] | 55 | 55 | 190 | 325 | |
藝術學[13] | 50 | 50 | 90 | 90 | ?340 |
理學[07] | 55 | 55 | 90 | 90 | 310 |
3、認真做好復試工作
(1)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工作小組,成員一般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者不少于3人,由辦事公正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學院的教師擔任。
(2)考生統一入學考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各復試工作小組評出考生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名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綜合分=(入學統一考試總分/5)×60%+復試成績×40%
復試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50%(專業知識40%、專業外語10%);面試占50%(外語聽力和口語20%、表達能力和綜合素質30%),面試要求每生時間不少于20分鐘。外語聽力和口語結合進行。
(3)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中要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標準,對考生的德、智、體進行全面衡量,認真做好復試記錄(特別是面試現場記錄),保證復試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質量。
復試的主要方式包括筆試、實踐能力考核、面試等。各學科在考察學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時,要全面考核學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在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時,除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外,要注意考察學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情況。
4、調劑
學術學位考生可調劑到相近學科的專業學位;相近的專業學位之間也可調劑,統考科目必須相同;學術學位之間,統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在專業基礎課相近的情況下,可調劑錄取。調劑考生須達到報考我校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調進專業的復試要求。
三、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各學科(專業)在確定擬錄取名單的同時,通過雙向選擇方式確定導師。
4、學院黨委組織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嚴格調檔政審,審查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未調檔政審或審查不合格者不發放錄取通知書。
5、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招生人數共122人(含免試、統考、少民等)。
四、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3月11日,全校錄取工作會議,并向招生處領取考生材料;
3月12日,學院錄取工作會議;
3月15日前,各學科(專業)確定復試名單送學院研究生教育科并及時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學院研究生教育科將復試和錄取領導小組名單、復試方式等進行公示,并報研究生招生處;未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材料退回學院研究生科。
3月17日-3月27日,研究生院進行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3月18日-3月30日,考生體檢(具體時間見校醫院網上通知);
3月18日-3月24日,各學科(專業)組織復試(含筆試和面試);
3月26日前,各學科(專業)將不錄取名單及材料交學院研究生教育科,以便及時退回研究生招生處;將擬錄取名單、復試相關材料等一并交學院研究生教育科。
4月2日前,經學院復試和錄取領導小組審核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批準后公示。
五、未盡事宜按浙江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執行。
人文學院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考研復試專題| 復試經驗| 復試試題| 復試交流 | 2014年考研討論版
2014年考研調劑中心| 2013年全國考研復試線| 歷年復試線趨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