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體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特制訂本方案。
一、復試組織
學院成立201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各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本專業復試工作。
二、復試程序
復試由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心理測試、體檢、思政考核等環節構成,具體環節時間參見復試時間安排表。(見附件)
三、成績計算辦法
1、初試成績:一志愿上線考生初試成績按實計算;調劑考生初試成績按一志愿上線最后一名考生初試成績計算。
2、復試成績:復試總分300分。專業課筆試(滿分150分)、專業課面試(滿分150分)。
3、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四、復試不合格確認
1、專業課筆試成績不足9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2、專業課面試成績不足9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3、政治思想道德審查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視為復試不合格。
4、體檢未達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視為復試不合格。
五、錄取辦法
復試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根據招生計劃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因招生計劃數限制未能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則列于擬錄取候補名單,以便在有名額的情況下錄取。
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復試名單
相關鏈接:
2013年考研復試專題 | 復試經驗 | 復試試題 | 復試交流 | 2013年考研討論版
2013年考研調劑中心 | 2013年全國考研復試線 | 歷年復試線趨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