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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2014年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考研復試工作細則

                                                                        時間:2015-05-26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社會學系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

                                                                        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職責:具體領導、組織本系的復試、錄取工作。

                                                                        2.成立招生監察小組

                                                                        職責:負責監督本系招生錄取的工作。

                                                                        二、復試工作的基本原則

                                                                        1.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2.公正、公平、公開,規則明確、有章可循。

                                                                        三、招生計劃和復試資格

                                                                        1.招生計劃

                                                                        (1)學術學位25名,其中:社會學類(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專業17名;社會保障專業8名。

                                                                        (2)專業學位社會工作專業59名。

                                                                        2.參加復試考生比例

                                                                        根據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自劃線及復試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本系考生的成績和錄取名額,確定本次碩士研究生復試的人數比例為120%。

                                                                        3.專業調劑原則

                                                                        在專業學位考生擬錄取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時,參加復試后未被擬錄取的學術學位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專業學位參加復試和錄取。

                                                                        4.考生的復試資格(初試成績分數線)

                                                                        (1)學術學位:

                                                                        1)社會學類(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專業:政治60分(含60分,下同)以上,外語50分以上,業務課每門90分以上,總分325分以上。

                                                                        2)社會保障專業:政治60分以上,外語達到55分以上,業務課每門達到90分以上,總分達到370分以上。

                                                                        3)專業學位社會工作專業:政治60分以上,外語50分以上,業務課每門90分以上,總分325分以上。

                                                                        5.考生的復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未經公示復試名單者,均不予復試。

                                                                        四、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1、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20%)

                                                                        (1)考核內容:聽力理解的準確程度;語音及語言準確性;話語連貫性;語言流利程度。

                                                                        (2)考核方式:1)主考老師就考生的背景提問,考生做簡要回答,時間約1分鐘。2)考生聽一段約2~3分鐘的英文錄音,然后就相關內容陳述個人觀點,時間約2分鐘。3)考生現場抽卷并閱讀專業文獻后,主考可要求復述相關內容并提問,雙方進行交談,時間約5分鐘??己死蠋煾鶕忌幕卮鹁C合三個部分的情況后當即打分。

                                                                        2、專業筆試考核

                                                                        (1)考試內容(科目):

                                                                        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專業:《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理論、方法及其應用》;

                                                                        社會保障專業:《社會保障理論及其應用》;

                                                                        社會工作專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

                                                                        (2)考試方式:閉卷筆試,時間1小時。

                                                                        3.專業面試綜合考核:

                                                                        (1)考核內容: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對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工作(包括社團活動)、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人文素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及其它等綜合素質。

                                                                        (2)考核方式:回答自己抽簽抽到的問題,回答老師隨機提問的問題。時間為約20分鐘。

                                                                        4.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健康考核

                                                                        (1)考核內容: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對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認識;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及心理健康情況等方面。

                                                                        (2)考核方式:(與專業面試綜合考核同時進行)回答老師隨機提問的問題;心理測試。

                                                                        5.能績考核(能績加分):

                                                                        (1)考核內容:在學術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調查報告;非英語專業在國家大學生英語六級考核中成績達425分以上;英語專業通過國家專業英語八級考核;獲省級及以上級別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或相當稱號(證書中蓋有省、部級政府印章者);通過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達到三級水平。參見《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規則》(系發2005年6號文件)。

                                                                        (2)考核方式:報到時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考核

                                                                        (1)考試科目

                                                                        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專業:A、社會心理學;B、國外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理論。

                                                                        社會保障專業:A、社會管理學;B、勞動經濟學。

                                                                        社會工作專業:A、社會工作概論;B、社會工作實務。

                                                                        (2)考試方式:閉卷筆試,時間2小時。

                                                                        五、復試審核和錄取

                                                                        1.成績計算及審核:

                                                                        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另加能績考核獎勵成績。

                                                                        復試成績中: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占20%;專業筆試成績占4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占40%。

                                                                        總成績計算方法為:初試成績6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8%+專業筆試成績16%+專業綜合面試成績16%

                                                                        (在考生成績并列情況下,參看能績考核成績。)

                                                                        由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派專人計算考生總成績;由招生監察小組負責復核考生總成績

                                                                        2.錄取原則和方式

                                                                        嚴格按考生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考生和導師的雙向選擇,順序錄取。

                                                                        參加“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予錄?。?/p>

                                                                        經審查發現不符合復試資格者;

                                                                        復試中有舞弊或弄虛作假行為者;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成績合計低于60分者);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健康有明顯缺陷,考核不合格者;

                                                                        體檢結果不合格者;

                                                                        同等學歷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

                                                                        依考生和導師的雙向選擇未達成一致,考生不同意變更導師者。

                                                                        六、工作進程和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1.3月1日,復試工作細則公示,考生復試資格名單公示。

                                                                        2.3月13日,社會學系會議室,參加的復試教師、工作人員培訓。

                                                                        3.3月14日全天,東七樓三樓318社會學系研究生教務辦公室,考生報到;報到手續辦完后在系機房進行心理測試,并按規定到校醫院參加體檢。

                                                                        報到時考生須交以下材料,以備資格審查:

                                                                        (1)準考證;

                                                                        (2)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和蓋有學校教務部門章的本人前三年學習成績表);

                                                                        (3)有效身份證件及一份復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體檢表用);

                                                                        (5)復試費100元、體檢費35元(體檢費體檢時交醫院);

                                                                        (6)能績考核材料原件。

                                                                        (7)同等學力人員必須提供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專業8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含一門外語成績。對不符合教育部門規定的,不予復試(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登記時資格為準)。

                                                                        (8)若是參加“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到時須出具全國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頒發的《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自愿服務證》、《自愿服務鑒定書》、服務單位證明和《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服務期滿考核等次證書》等原件。

                                                                        4.3月14日晚上19:30,東七樓五樓501教室,全體復試考生會議,由系主管研究生培養的領導介紹有關復試、錄取、獎學金設置等事項的原則、辦法、要求。會后考生進行復試順序抽簽,填報導師志愿。

                                                                        5.3月15日:

                                                                        上午8:00~9:00:專業筆試;9:30~12:00:英語面試、專業面試。

                                                                        下午14:00~18:00:英語面試、專業面試。

                                                                        晚上:19:00~21:30:專業面試。

                                                                        復試的具體地點和分組順序由教務秘書統一通知。

                                                                        6.3月16日:同等學力人員加試

                                                                        上午(9:00~12:00):閉卷筆試。

                                                                        下午(14:00~17:00):閉卷筆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專業課,具體地點和時間由教務秘書通知。

                                                                        3月18~3月19日,老師閱卷,評分、統分、按成績按專業排序。

                                                                        7.3月20日,東七樓三樓布告欄和社會學系網頁公示考生復試綜合成績和擬錄取結果,公示期10天。公示期間,系監察小組將受理考生的質疑和申訴。

                                                                        8.公示期滿后,導師、學生與學校簽訂《錄取協議書》。

                                                                        9.4月2日,向研究生院提交初步錄取名單。

                                                                        社會學系

                                                                        2014年2月26日

                                                                        2014年考研復試專題| 復試經驗| 復試試題| 復試交流 | 2014年考研討論版

                                                                        2014年考研調劑中心| 2013年全國考研復試線| 歷年復試線趨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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