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招生簡章,我院法律碩士招生考試委員會經過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確定以下申請人可以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
蔡明珊(臺灣)、李茂楷(香港)、吳俊鋒(香港)、詹天敏(臺灣)、車苑瑩(香港)、丁肇霆(臺灣)、江宣儒(香港)、陳熯賢(臺灣)、余彥儁(香港)。
1、復試時間: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開始
2、復試地點: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307室)
3、復試形式:面試。參加復試考生應向復試小組做現場報告,內容包括申請人本科專業背景、學習和工作情況、在校期間參加社團組織或社會活動情況、對法學領域和我國法律界的了解和認識,以及在攻讀法律碩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畢業后的預期就業目標等;
4、復試內容:面試老師針對現場報告,結合考生已提交的書面材料,以及所申請專業領域特點提出問題,考生當場回答,以此考查申請人的語言(中、英文)能力、邏輯思維和邏輯推理能力、反應能力、語言組織和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
5、成績評定:復試小組由5位老師組成,每位老師獨立打分,評分采取百分制。復試成績為5位面試老師所給成績的平均分。
6、初取規則: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復試成績及格者,依據考生成績以及對申請材料的審查情況,由法學院法律碩士招生考試委員會確定初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批。
參加復試考生應在4月20日復試前,先到法學院財務室(凱原樓315)交納100元人民幣的復試費用,并請攜帶交費發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位證書原件或公證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預計畢業證明)參加復試。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法學院法律碩士教務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62755028。電子信箱地址:gfxy5@pku.edu.cn
北京大學法學院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