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大學研究生院公布的復試分數線和法學院確定的差額復試比例,本通知所附名單(詳見附件1)中的考生可參加復試,法學院不再另行發放復試通知書,請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按以下規定參加復試:
一、關于復試申請
1.考生應通過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自行打印“2015年報考碩士生登記表”。
2.依據研究生院規定,法學院在復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復試考生須提交:
(1)報名登記表;
(2)個人陳述表(在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招生網主頁下載);
(3)正式成績單原件;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證明信原件);
(5)科研成果復印件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綜合素養、研究潛能的材料。
考生應將上述申請材料按順序排好并用文件夾固定后交到或者郵寄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務辦公室。郵寄地址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凱原樓107房間),郵編100871。
自復試名單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9(星期四)下午17:00為提交時間。過期未提交全部申請材料的,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郵寄申請材料的,申請材料應于上述時間前送達)。
3.根據北京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參加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請考生于復試前到法學院財務室(凱原樓315房間)交納復試費100元人民幣,持交費憑證和其他相關證件參加復試。
4.考生應對提交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于考生申報虛假材料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人的復試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二、關于復試
1.復試為專業面試,重點考核考生填報專業的專業能力及外語能力。
2.專業能力考核中,考生應按照面試小組的要求回答問題。面試小組結合專業特點和培養目標可要求考生以外文作答。專業能力考核評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3.外語能力考核的形式與內容由專業面試小組根據學科特點具體確定,滿分30分。
4.復試時間及地點:
2015年3月23日至3月24日按專業進行,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附件2.
5.考生復試時請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往屆)/學生證(應屆)。
三、關于錄取
1.法學院將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擇優進行錄取工作。專業能力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初取。專業能力面試成績及格者,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專業降序排隊錄取,錄取到所規定的數額為止。
2.總成績的構成及計算公式:
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在100分中占60%,專業能力面試成績在100分中占40%。外語能力考核滿分為30分,該成績按1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
即:總成績滿分為103分。其中,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和專業能力面試成績相加的滿分為100分,外語能力考核成績的滿分為3分。
總成績=(初試4門成績相加之和×60%÷5)+(專業能力面試成績×40%)+(外語能力考核成績×10%)
四、關于招生名額(詳見附件3)
五、我們的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2757184。
北京大學法學院
2015年3月10日
附件一:2015年法學碩士統考復試名單.xls
附件二:2015年法學碩士統考復試時間地點安排.xls
附錄三:2015年法學碩士各專業招生名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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