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4、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復試與錄取程序
1、錄取名額情況(詳見附件1)
2、復試時間及安排
復試時間安排在3月25日-3月26日(詳見附件2)
3、復試資格審查
3月25日(周三)下午2:00-3:00,對參加復試各考生的報考信息及學歷信息集中進行資格審查(主校區明理樓B219),復試考生到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4)復試費繳費憑條;(5)學歷(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4、復試名單(一志愿)(詳見附件3)
三、復試的方式和內容
1、學術類研究生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詳見附件4);
(2)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3)綜合素質測試。
四、調劑復試
1、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工作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含外招生單位調入、學院之間調劑、學院內專業調劑)必須通過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
(2)考生調出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我校根據考生的調劑申請和考生調入單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調入單位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試卷等相關材料不得由個人攜帶。
(3)調劑生復試名單請隨時關注我院主頁(http://59.67.75.245/college/hxxy/skin/one/index.asp)。
五、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
(1)各專業總成績核算辦法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專業課筆試成績×20%+英語成績×30%+綜合素質成績×50%)×40%
各專業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各專業復試英語成績核算比例:
英語口語與英語聽力各占英語成績的25%,專業英語筆試成績占英語成績的50%
2、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不合格者,政審不合格者,未按時提交培養協議、人事檔案或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
復試不體檢,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由學校醫院組織。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關于收費
今年復試考生統一進行網上交費(http://59.67.79.53/xysf/),每名考生收取費用90元。
本細則由天津師范大學化學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化學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附件2:英語測試
附件3:復試名單
附件4:專業筆試科目及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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