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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2015年天津師范大學初等教育學院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時間:2015-10-28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根據天津師范大學2015年接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及相關文件,結合我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對我院2015年接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形式

                                                                        為加強和規范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選拔綜合素質優秀的考生,我院成立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負責和指導我院獲推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工作安排

                                                                        (一)招生規模

                                                                        我院嚴格按照已經公布的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規模進行復試錄取。各專業招生人數分別為:初等教育學專業3人,少年兒童組織與思想意識教育專業2人,小學教育專業16人。

                                                                        除已經獲得錄取資格的推免生,我院目前缺額人數為少年兒童組織與思想意識教育專業1人,初等教育學專業2人。

                                                                        (二)復試資格審查

                                                                        按照學校關于復試資格審查的要求,凡是不符合條件或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格證明的考生不允許參加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教務處公章);

                                                                        4.外國語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學籍學歷核查有問題考生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紙大?。ǔ煽儐慰砂此趯W校格式),凡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包括外語綜合水平測試(包含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考核即綜合面試。

                                                                        2.復試方式

                                                                        (1)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核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

                                                                        (1)英語綜合水平測試包含英語聽力、口語測試。

                                                                        (2)綜合素質考核主要是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與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以及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和心理健康情況的考查。

                                                                        3.復試評分及成績

                                                                        復試成績=(初試成績/5)×60%+(專業能力測試×30%+英語綜合水平測試成績×2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50%)×40%。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4.錄取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1.2:1),最終錄取人員以公布名單為準。

                                                                        (四)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英語聽力測試時間:2015年3月25日8:00——8:30

                                                                        2.英語聽力測試地點:勸學樓B201

                                                                        3.專業能力測試:20154年3月25日8:40——9:40

                                                                        4.專業能力測試地點:勸學樓B201

                                                                        5.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含英語口語):2015年3月25日10:00

                                                                        6.綜合素質面試地點:立教樓A301

                                                                        三、調劑復試

                                                                        (一)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專業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

                                                                        5.申報調劑學生的最終選擇由復試專家小組根據考生專業背景、第一志愿所報專業、學校以及綜合信息等綜合考量決定;

                                                                        6.報考教育學一級學科下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可以調劑到初等教育學、少年兒童組織與思想意識教育專業,否則不允許;報考教育學一級學科下學術型研究生、專業碩士研究生可以調劑到小學教育專業。

                                                                        (二)調劑要求

                                                                        我院招收的所有調劑生都是通過研招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申請調劑的考生,不接受未經調劑系統申請的調劑生。

                                                                        四、其他事項

                                                                        (一)錄取規則

                                                                        錄取按照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差額錄取。即按照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專業能力測試×30%+英語綜合水平測試成績×2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50%)×4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

                                                                        2.政審不合格。

                                                                        3.未按時提交培養協議,認識檔案或畢業證書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4.提供虛假信息。

                                                                        5.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6.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的。

                                                                        7.未按時提交培養協議,檔案或畢業證書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復試方式:面試+專業筆試+英語口語、聽力

                                                                        復試時間、地點

                                                                        2015年3月25日8:00—8:30英語聽力勸學樓B201

                                                                        2015年3月25日8:40—9:40專業筆試勸學樓B201

                                                                        2015年3月25日10:00綜合面試(含英語口語)立教樓A301

                                                                        專業

                                                                        初等教育學、小學教育、少年兒童組織與思想意識教育

                                                                        筆試科目

                                                                        教育學綜合

                                                                        參考書

                                                                        裴娣娜著《教育科研方法導論》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

                                                                        全國十二所重點示范大學聯合編寫《教育學基礎》教育科學出版社,2008年

                                                                        同等學力加試1

                                                                        同等學力加試2

                                                                        同等學力參考書

                                                                        2015考研復試全攻略| 復試經驗 | 復試信息 | 復試交流 | 與論壇網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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