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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北京工商大學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含調劑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5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北京工商大學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含調劑工作方案)

                                                                        學院根據教育部、北京市和北京工商大學對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含調劑工作方案)》。

                                                                        一、考生進入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

                                                                        學科門類名稱 學位類型 專業代碼和名稱 進入復試最低線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工學 學術型 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 273 38 57
                                                                        082200輕工技術與工程
                                                                        081702化學工藝
                                                                        0817Z1化妝品科學與技術
                                                                        理學 070300化學 290 39 59
                                                                        工學 專業學位 085601材料工程 273 38 57
                                                                        085602化學工程
                                                                        085606輕化工程

                                                                        二、復試時間和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擬定于3月23-24日開始進行,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在調劑系統開放(預計3月底)后確定,復試前1天在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具體時間。

                                                                        (二)采取學信網開發的網絡遠程復試平臺(https://bm.chsi.com.cn/ycms/stu/)進行網絡遠程復試,且將釘釘等作為備用系統。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操作手冊http://yjs.btbu.edu.cn/zsgz/zsgztzgg/170516.htm。

                                                                        三、復試程序

                                                                        1.確定復試資格及名單

                                                                        在學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學院提前將復試名單導入線上復試系統。

                                                                        2.考生登錄線上復試系統上傳材料

                                                                        復試前,考生實名登錄線上復試學信網系統:https://bm.chsi.com.cn/ycms/stu/,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審查核驗考生身份。審查通過后,考生簽訂電子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同時,網上繳納復試費100元。

                                                                        登錄系統后,考生根據學院或專業要求上傳復試所需材料:

                                                                        (1)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

                                                                        (2)畢業論文(設計)摘要或進展報告;

                                                                        (3)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個人陳述(模板見附件2):在校期間獲得的各類獎勵以及本科畢業論文題目和主要內容簡介(應屆生必填)或目前從事的工作、獲得的科研成果、業績的獎勵、發表的論文、從事科研課題等介紹(往屆生必填);

                                                                        (4)碩士研究生政審函調表(模板見附件1);

                                                                        (5)健康狀態自主申報表;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還需提供“報考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電子版;

                                                                        (7)各專業要求的其他材料。

                                                                        3.考生在線測試招生網絡遠程復試系統

                                                                        考生提前準備好適用雙機位監視的遠程復試所需要的電腦和手機,各復試小組組織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前進行系統在線測試,保證復試當天考生順利進行。偏遠山區考生網絡遠程復試如有困難,盡早聯系學院。

                                                                        4.考生復試考前準備

                                                                        復試當天,隨機確定考生復試順序,考生需根據系統提示進入候考區,測試候考區考生音視頻功能是否正常,檢查考生身份是否為考生本人,考生入境畫面是否符合面試要求(如身位、著裝、光線、環境)??忌€上閱讀面試紀律及相關要求。

                                                                        5.考生線上遠程復試

                                                                        遠程復試實行雙機位監控??忌M入面試間后,根據主考官的指示、面試紀律及相關要求進行復試。復試結束后考生自動退出。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四、復試比例

                                                                        原則上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五、復試考核方式

                                                                        1.專業知識材料審核(考生上傳系統)

                                                                        2.線上遠程面試考核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忌救舜_認全部回答完畢且無補充的,經考官確認后方可結束面試;

                                                                        (2)考生自述后,線上隨機抽取試題進行答辯。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可參考復試筆試參考書目),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及外語口語及聽力等;

                                                                        (3)考生線上隨機抽取試題進行答辯;

                                                                        (4)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30分;

                                                                        (5)復試考生在專業課考查的抽題環節,考查2道中文題目、1-2道英文題目。如果考生抽到的題不會不再換題。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如實填寫“健康狀態自主申報表”(見附件3),學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進行健康狀態篩查并存檔。

                                                                        考生應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態,如隱瞞病史,一經發現將被記入誠信檔案,嚴重者可能會被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

                                                                        已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也須如實填寫“健康狀態自主申報表”,未進行健康狀態申報的推免生將無法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通過人事檔案審查(政審)、《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對考生誠信狀況進行核查。政審表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七、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以面試成績為主,面試成績為復試小組各成員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八、總成績合成

                                                                        考生總成績為統考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占30%。

                                                                        九、錄取

                                                                        1.考生的錄取以總成績為依據,按照“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的原則進行錄取。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專項計劃低于45分為不合格,下同)不予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4.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推免生的復試工作已在確定其推免生資格時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參加此次復試。

                                                                        8.學校不開展破格復試錄取工作。

                                                                        9.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的時間、網址

                                                                        考生在復試結束后,可在學院網站查詢復試成績。

                                                                        十一、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和調劑復試辦法

                                                                        1.調劑要求

                                                                        (1)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專業課科目可相同或相近。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視為相同。

                                                                        (4)我院只招收初試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調劑,不接收非英語考生調劑申請。我院除化學(代碼070300)外,不接收未參加“數學”科目考試的考生。

                                                                        (5)可優先調劑初試考試科目和內容完全相同的考生。

                                                                        (6)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調劑工作程序

                                                                        (1)“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調劑服務系統擬于2022年3月底開放,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忌{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

                                                                        (2)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以復試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0%、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調劑考生的錄取以總成績為依據,同一專業按照“優先調劑錄取初試考試科目和內容完全相同的考生,同一批次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的原則進行錄取。

                                                                        4.調劑復試辦法同一志愿考生復試辦法一致。

                                                                        十二、復試監督

                                                                        學院研招辦:151 0112 8676(材料科學與工程系),13426258535(化妝品系),13466716061(化學系)

                                                                        學校研招辦:010-68987086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010-68984687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 010-82837456

                                                                        若考生本人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復試結果通知后的3日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復議申請。

                                                                        以上未盡事宜,由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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