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安徽省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2〕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部署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見官網公布>>http://www.chnu.edu.cn/Item/168972.aspx。
二、工作原則
(一)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有關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政策,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堅持科學選拔;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重點考核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能力;
(四)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加強監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組織領導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研究生處負責組織、統籌協調,各學院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復試專家組負責具體考核選拔工作。
(一)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的學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是: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辦法;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審定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及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統籌和協調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開展,指導各學院成立復試組織管理機構、制定復試工作細則等相關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具體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成立由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的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成立由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的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對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五)各學院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學位點負責人及導師代表,一般為5-7人。
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成立各學位點復試專家組,并指導其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
3.組織好本學院的專業課筆試、專業素質能力面試及同等學力加試等命題和考核工作。
4.負責審核各學位點復試專家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5.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六)各學院根據具體情況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專家組,具體負責各學位點的復試工作。復試專家組原則上至少由5名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強、外語水平較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含副教授)的教師組成,其中碩士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不少于1名。各學院要抓好復試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面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規范其工作行為,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保證人才選拔質量,做到公平公正。
六、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忌踉嚦煽儥嘀貫?0%,復試成績權重為50%。復試總成績、復試科目考核成績、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成績、同等學力加試成績等任一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按滿分100分計算)者均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嚴格按照各專業考生總成績排名,結合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第一志愿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調劑考生按照2022年國家調劑政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各專業調劑指標,依次錄取??忌目偝煽兿嗤瑫r,按復試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考生的總成績、復試成績均相同時,按專業素質能力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三)各學院應按學校統一要求將考生的復試結果等材料及時報研究生處,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由研究生處負責統一公布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辦理相關手續。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錄取結果。
(四)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12小時內確認是否同意接受“待錄取”。如超過規定時間,視為個人不同意接受我校的擬錄取,學校將及時取消其被錄取資格。
(五)擬錄取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研究生處、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模板見附件)。
(六)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七)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2022年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包括全口徑照片、證件、檔案、資格、戶籍、特殊類加分,以及抽樣性的專業能力復試等。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我校研究生調劑信息、復試名單、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咨詢電話: 0561—3803593,電子信箱:yszsb@chnu.edu.cn)。
(二)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全程監督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各個環節,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監督電話: 0561—3804609,電子信箱:hbsdjw@chnu.edu.cn)。
(三)在復試錄取期間形成的輿情等突發事件,將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及時處置。
八、責任追究
(一)在復試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二)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疫情防控與安全應急保障
(一)始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強考場、人員安排和現場秩序的管理,切實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所有復試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對考場等場所第一時間進行衛生消毒工作。
(二)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安排復試時,須最大限度防止人員聚集,降低人員密度,確保復試人員的安全。
(三)若遇考試安全等應急突發情況,須第一時間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及上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及時妥善處理。
十、其它
(一)依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如網絡遠程復試中出現突發狀況,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二)復試錄取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考生本人須簽寫《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
(四)復試命題嚴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執行,復試試題及答案和評分標準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命題人員須按照《淮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規定》文件相關要求執行。
(五)復試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六)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錄取的人員,不得參與考生報考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
本方案適用于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由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