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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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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廣西科技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

                                                                        時間:2022-04-01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廣西科技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廣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規定》(科大發〔2018〕19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做好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二)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綜合對考生進行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確保調劑、復試、錄取規范有序。

                                                                        (四)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工作小組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五)強化監督檢查,加大違規處理力度,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切實嚴明招生紀律。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調劑、錄取工作的領導、協調和指導,統籌學校復試調劑錄取各項工作,制定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辦法。學校成立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協調疫情防控處置等工作;研究解決學校復試組織管理、命題、調劑、考試、錄取等環節出現的緊急情況,做好輿情、異常情況研判、上報和處置等工作。學校紀委辦、監察處、督導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二)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小組、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工作小組、研究生招生復試命題工作小組。

                                                                        1.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各相關導師及其他人員組成, 5-7人。小組工作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本學院的調劑、復試和錄取工作。

                                                                        (2)負責制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細則》,報研究生工作處審核后,組織實施。細則中應對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調劑辦法、錄取等進行詳細說明。

                                                                        (3)負責組織成立學院考生資格審查小組、面試工作小組、命題工作小組,并負責本學院各小組所有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及政策、業務培訓,3月18日前完成培訓工作。

                                                                        (4)負責制定本學院各專業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篩選原則、復試基本分數線和其他業務要求。

                                                                        (5)負責組織安排本學院復試試題的命制、保密及評閱工作。

                                                                        (6)負責審核學院復試名單、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

                                                                        (7)負責協調本學院復試工作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等具體工作的實施。配齊配足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認真做好相關設備及平臺的測試、調試。

                                                                        (8)指派專人負責遠程復試平臺、軟件等問題,確保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以滿足遠程復試要求。3月18日前完成1次全流程演練。

                                                                        (9)負責接受和處理考生咨詢或提出的申訴,向考生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處理遺留問題。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應自覺遵守招生工作紀律,發揮領導、監督作用,堅持集體議事原則,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會議紀要等材料須存檔保存。

                                                                        2.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紀委書記擔任,成員根據學院具體情況遴選。復試工作監督小組對學院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重點督查程序的規范性,不干預具體業務工作。具體工作職責:

                                                                        (1)負責全面監督、檢查本學院調劑、復試和錄取工作各環節實施。

                                                                        (2)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和紀律培訓,所有復試相關工作人員簽訂保守秘密責任書。

                                                                        (3)負責監督學院相關信息公開情況,確??忌稍?、投訴渠道暢通。

                                                                        (4)負責依規受理申訴及舉報,并對存在違規的人員及問題進行查處和移交。

                                                                        3.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復試資格審查小組組長由學院研究生秘書擔 任,成員為各面試工作小組秘書。小組具體職責:

                                                                        (1)負責與考生進行聯絡與信息互通。

                                                                        (2)負責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相關證件等方面的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規取消其復試資格。

                                                                        (3)負責出任面試工作小組秘書,并負責復試記錄表、復試結果匯總等表格的整理、統計、上報及相關復試材料的存檔。

                                                                        (4)負責完成學校及學院分配的其他復試相關工作。

                                                                        4.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工作小組。各招生學院根據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個面試工作小組,面試工作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設組長1人,考官4人,一般應由相應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或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 同時,每個面試工作小組應配備秘書2名(1人記錄,1人負責考生入場),外圍另配1人負責提前聯系考生,再核驗考生復試資格,并截取考生大頭照(考生姓名命名存檔,用于后續的人臉比對,復試結束后和其他材料一起送研究生工作處)。同一學科專業成立若干面試工作小組的,每個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等標準(包括考生成績排名)必須統一;若招生專業目錄中一級學科下區分若干研究方向的,可根據不同研究方向分別復試、分別進行考生成績排名。 面試工作小組根據本學院復試工作規范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確保復試程序規范、公平公正。工作要求:

                                                                        (1)小組須在本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并對結果負責。

                                                                        (2) 正確執行招生政策,在復試前應召開面試工作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分規則和評判標準,并組織試問試答試評工作,統一評分意見。

                                                                        (3)面試過程考場保持安靜,考官行為得體,不做提示,不互相討論;不談錄取、不做承諾;不遲到,不中途離場,不接打電話、不看手機;盡責、公正、公平、合理地對考生進行現場獨立評分;全程錄音錄像。

                                                                        (4)秘書要對每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記錄,復試結束后,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所在學院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5.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命題工作小組。命題組至少應由3位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且近期承擔教學工作的人員組成,其中1人為組長。命題人員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當職稱,其中命題組長應具教授或相當職稱并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經驗。每位命題人員只能參加1門考試科目的命題。試題內容應與公布的考綱一致,采用網絡復試的題型可有所調整,盡量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3月18日前后完成命題、配題、封裝等所有工作,并做好試題的保密保管工作。

                                                                        十、紀律要求

                                                                        (一)工作紀律要求

                                                                        1.所有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監察人員,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親屬報考本校,要主動向學?;虮締挝徽猩ぷ黝I導小組提出回避。若未回避,一經發現,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追究法律責任。

                                                                        2.所有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監察人員不向考生和家長透漏復試命題、閱卷、面試考官名單及其他相關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錄取過程中討論的有關內容和細節,嚴格執行保密紀律。

                                                                        3.復試命題科目的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開考前屬于機密級材料,負責命題的教師及負責審核、印刷、分裝、保管試題的涉密人員,要自覺做好保密工作,考前簽署保守秘密責任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試題內容或試題范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參與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各階段工作程序進行,客觀、公正地開展工作。若招生過程中發現問題或產生爭議,要及時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對需要仲裁的問題,實行集體決策制度。

                                                                        5.參與復試的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有關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學習,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招生工作的社會聲譽。

                                                                        (二)廉潔自律要求

                                                                        1.不接受考生和家長的任何饋贈,包括禮金、禮品(現金、購物卡、禮品卡、代金券、玉石、書畫、金銀首飾等)。

                                                                        2.不接受考生和家長的任何宴請和高消費娛樂活動(用餐卡、健身卡、娛樂卡等)。

                                                                        3.不向考生和家長承諾或許愿;不向考生和家長暗示或索要錢財。

                                                                        4.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種私下活動(打招呼、遞條子等)。 所有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錄取工作紀律,認真切實履責。

                                                                        (三)違紀處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級考試,須嚴格執行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復試過程中、復試結束后至復試結果使用完畢前,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直播、錄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對外發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員須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1.考生應誠信復試。

                                                                        (1)提前認真閱讀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廣西科技大學和招生學院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2)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 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歷學位,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刑事責任。

                                                                        2.參加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均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

                                                                        (1)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同時對相關領導進行問責。

                                                                        十一、監督與復議

                                                                        (一)實行監督制度。

                                                                        成立學校、學院兩級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監察,監督檢查須覆蓋復試、調劑、錄取全流程、各環節。

                                                                        (二)實行復議制度。

                                                                        各招生學院復試前為考生提供投訴、 申訴和監督渠道,并確保暢通??忌鐚W院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可通過學院公布的咨詢電話或郵箱進行申訴。對學院的處理結果依然不滿意,可向學校研究生工作處或學校紀委辦投訴,投訴材料應包含學院對申述和投訴的答復。不采納違規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作為申訴、投訴材料。

                                                                        (三)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

                                                                        在復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學校紀委辦電話:0772-2686375;電子信箱:gkdjiwei@163.com;學校研究生工作處招生科電話:0772-2685375,電子信箱:gkyzb@gxust.edu.cn ;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見學校研究生工作處網站。

                                                                        十二、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關于《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二)學校及各招生學院將通過“研招網”信息平臺、研究生工作處網站、電話、QQ、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及廣西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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