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江西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01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江西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等文件以及江西省教育與考試相關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見官網>>http://yanjiusheng.jxau.edu.cn/91/5c/c981a102748/page.htm。

                                                                        二、指導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流程規范、結果公開,完善監督機制,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三)堅持全面考查。充分發揮復試的作用,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的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察。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四)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做好復試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不因復試工作造成疫情傳播;增強服務意識,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組織管理

                                                                        成立以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為三級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組織管理體系。各級管理組織層層壓實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細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確保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穩定、科學嚴謹、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一)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復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研究生院、校紀委、宣傳部、教務處、學工部(處)、信息中心、保衛處、后勤集團、校醫院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做好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制定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考生申訴處理指導及突發應急事件處置;審核各招生單位制定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上報的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等事宜。

                                                                        (二)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組。由校紀委、研究生院有關負責人組成,并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對各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組織和疫情防控措施等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和協調處理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申訴。

                                                                        (三)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學科點負責人等組成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各學科專業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主要職責為:組織落實好復試各環節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符合各招生單位學科專業特點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做好復試試題命題工作及安全保密;指導并培訓復試小組開展各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做好復試信息公開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做好應急事件及時報告工作。在本各招生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各招生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做到“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做到“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

                                                                        (四)成立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本各招生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復試具體工作(復試內容與形式設計、試題庫建設等)。各招生單位可按一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者二級學科(專業學位領域)組成一個或者多個平行復試小組,一般應選派不少于7位責任心強、為人公正、教學科研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外語交流能力較強的,且一般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職稱的教師(研究生導師為主)組成,組長一般由學科點負責人擔任。復試時,隨機抽選5位教師參加復試工作,同時安排2位工作人員負責遠程復試平臺操作及考生聯絡工作。

                                                                        各招生單位要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對參與復試的導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操作技術、紀律要求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標準,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任意妄為,確保復試、調劑及錄取工作按照規定方案進行;要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四、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分配。學校以培養質量為主導,結合學科建設、師資力量、一志愿上線生源情況、報到率及就業等綜合因素制定各招生單位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本單位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并在規定時間內報研究生院備案。

                                                                        (二)招生計劃調整。在錄取過程中,各招生單位可根據實際生源情況對本單位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做調整,但需報研究生院備案。對各招生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學??蛇M行重新調整。

                                                                        (三)專項招生計劃。各單位分配的招生計劃均包含推免生、聯合培養計劃、省級專業學位(創新)實踐基地、農家科技小院、“企業高層次人才”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及第一志愿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專項招生計劃應按照要求執行落實到位。

                                                                        (四)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有關部門下達的專項招生計劃及相關工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嚴禁超計劃錄取考生。

                                                                        五、復試基本要求

                                                                        (一)初試分數要求

                                                                        一志愿上線生源較多的學科專業(領域方向)可結合生源實際和招生計劃等情況,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提高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或提出其他學術水平方面要求?,F相關招生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經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具體要求如下:

                                                                        1.一志愿報考我??忌?,其中:報考會計全日制(專業學位)、農村發展全日制(專業學位)、風景園林全日制(專業學位)、農業管理全日制(專業學位)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為我校單獨自劃線,其他專業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按照國家一區初試分數要求執行。

                                                                        2.一志愿報考我校會計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單科成績按國家一區初試分數要求執行,初試成績總分需達到198分及以上。

                                                                        3.一志愿報考我校農村發展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單科成績按國家一區初試分數要求執行,初試成績總分需達到301分及以上。

                                                                        4.一志愿報考我校風景園林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1)報考01、02、03方向的考生,要求:單科成績按國家一區初試分數要求執行,初試成績總分需達到291分及以上;(2)報考04、05方向的考生,要求:單科成績按國家一區初試分數要求執行,初試成績總分需達到309分及以上。

                                                                        5.一志愿報考我校農業管理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單科成績按國家一區初試分數要求執行,初試成績總分需達到300分及以上。

                                                                        6.一志愿報考及調劑至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在考生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國家一區初試分數要求基礎上總分下降30分,單科下降10分。

                                                                        (二)加分項目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核實,符合教育部有關加分規定的考生才可加分。

                                                                        1.復試總成績為200分,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專業課測試)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滿分為7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為30分。

                                                                        2.思想政治理論(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考生)成績計入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中,具體比例由各招生單位(學科點)自行確定。

                                                                        3.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加試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工作

                                                                        (一)各招生單位應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各學科點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則視為復試不合格:

                                                                        1.復試總成績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2.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核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

                                                                        3.體檢不合格;

                                                                        4.報名、初試、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達到學科點提出的其他復試合格要求。

                                                                        各學科點可依據本學科特點,提出其他復試合格要求,但須于復試前對考生公布。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獲得,采取百分制,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占錄取總成績50%的權重。

                                                                        1.一般學科專業成績計算(除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

                                                                        (1)復試總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專業課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成績。

                                                                        (2)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2×50%;

                                                                        2.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成績計算:

                                                                        (1)復試總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專業課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成績。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中的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成績所占比例,詳見其所在各招生單位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2)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2×50%;

                                                                        3.復試總成績、錄取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

                                                                        (五)錄取時,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分別排名,依據各學科點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錄取總成績由高到底依次錄取。若錄取總成績相同,則依據初試成績總分的高低,若初試成績總分也相同,則依據專業基礎課成績的高低,確定是否錄取。

                                                                        (六)被我校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及時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里設置為“待錄取”狀態,考生須在24小時內點擊“接受”。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受我校“待錄取”信息,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七)各招生單位一般情況下須在擬錄取結果公布2天內,及時通知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

                                                                        九、信息公開

                                                                        各招生單位應按教育部及學校規定及時公開相關招生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地公開招生信息,同時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各招生單位信息公開內容包括:招生計劃、復試及調劑工作方案、復試考生信息、擬錄取信息及咨詢與申訴渠道等。

                                                                        十、時間安排

                                                                        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基礎上,分批錯峰、有序開展復試工作,具體根據每個學科點生源情況、學科特點、復試方式等統籌確定復試時間。以下時間安排可能會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屆時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各招生單位發布通知為準。

                                                                        (一)3月31日前公布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二)4月3日前完成第一批(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并及時調整招生計劃。

                                                                        (三)4月18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四)5月10日前完成公示、錄取信息審核及數據整理上報工作。

                                                                        十一、其他要求

                                                                        (一)復試與錄取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節,各招生單位要在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定基礎上,充分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單位復試與錄取詳細工作方案,確保師生健康安全,規范工作流程,保證選拔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實行集體決策機制,在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各招生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集體討論、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各招生單位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復試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各招生單位要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任意妄為;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有違反招生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肅考風考紀。對在整個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對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其錄取或入學資格。嚴肅查處考試違規違紀行為,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體檢)。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各招生單位要保證申訴渠道暢通,對外公布咨詢電話和郵箱,及時解答考生咨詢,做好考生服務工作。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以上有關要求如與上級部門最新規定不相一致,以上級部門最新要求為準。本通知未盡事宜,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研招辦咨詢電話:見官網>>http://yanjiusheng.jxau.edu.cn/91/5c/c981a102748/page.htm

                                                                        申訴郵箱:jxauyzb@163.com,ndjcs2009@163.com。

                                                                        在線報名申請表
                                                                        上傳

                                                                        上傳格式要求:jpg、png、zip、docx、、doc、xlsx、xls、pptx、pdf(100MB),最多上傳10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