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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山東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06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山東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復試錄取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以下簡稱《招生管理規定》)和《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精神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山東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疫情防控和復試錄取工作。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研究生處、紀委監察處、后勤處、學工處、保衛處、網信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招生學院院長為成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處具體統籌組織,各招生學院負責具體實施。

                                                                        (二)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項巡視組。專項巡視組由學校紀律監察部門、研究生管理部門組成。負責接受考生問題、意見反饋,督導檢查學院復試制度公開情況、復試程序操作情況等工作。

                                                                        (三)各學院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院長、教授委員會主任和導師組組長組成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研究確定本學院的具體復試安排、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以及復試中的其它相關事宜;組織復試考生的專業課筆試、面試、外語測試、政審、體檢等;監督和檢查復試工作小組工作,審查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并簽署意見;指導建立學院(專業)疫情防控專班,明確分管領導、專門工作人員、防疫專門人員。制定貫穿復試工作全過程的防疫措施,確保人員和場所安全。

                                                                        (四)各學院成立以招生專業(研究方向)為單位、以學科負責人為組長、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導師為主的專業復試工作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根據專業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確定復試內容、試題、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認真審查考生證件,確認考生身份,嚴禁考生替考等現象發生;安排2名以上人員負責現場記錄、考生成績登錄統計等工作;做好復試成績評定,寫出復試評語,根據招生計劃提出擬錄取名單。

                                                                        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凡是主觀打分的都要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計分方式)。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各復試小組應提前明確統一的考評標準,在正式復試前組織模擬試評,確保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一致。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考試招生專項巡視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學院專業復試工作組等所有組成成員要實行回避制度。

                                                                        七、復試費用

                                                                        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魯價費函[2009]87號)的規定,每位考生復試費用為180元??忌诰W上報到時通過系統繳費,繳費成功后才能正式進入網上復試程序。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八、疫情防控

                                                                        請考生務必高度重視疫情防控要求,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和紀律,嚴格做好自我防護,要安排安全、安靜的復試環境,保證必要的通風。對借用的考試設備要進行必要的消毒,避免到公共場所參加網上復試。

                                                                        九、復試工作宣傳

                                                                        學校將通過研究生招生網站、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電話、學院網站、QQ群等渠道,推送復試時間、方式、流程安排等有關信息,加強網絡復試工作宣傳,強調網絡復試程序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消除考生對網絡復試的疑慮。

                                                                        十、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回避監督制度

                                                                        招生單位要明確本單位復試工作人員要執行的回避制度有關要求。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考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的考試工作。學校紀律監察部門將對復試及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暢通申訴舉報渠道,對于在復試錄取工作中弄虛作假、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和紀律者,考生可書面向研招辦或學校紀律監察部門舉報(研招辦電話0538-8242639,紀委電話0538-8242260,郵箱:yzb2008@sdau.edu.cn)。

                                                                        復試錄取期間,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項巡視組將對二級學院復試組織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學校、學院在網站開辟專欄,準確及時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及時公布專項計劃、單獨考試等特殊類型招生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復議制度

                                                                        學校將接受考生的投訴、申訴,對考生反映復試過程中的問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認真調查處理,經調查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單位和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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