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和教育部、江蘇省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江蘇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強化組織協調、疫情防控、過程管理和服務保障,做到精心組織、精準施策、精誠服務,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以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項工作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與統籌管理,審批復試及錄取辦法,指導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綜合協調工作組、疫情防控工作組、網絡保障工作組、輿情監控工作組、監督檢查工作組,共同開展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可由學院書記、院長擔任,成員可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研究生導師等組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為:
1. 制定復試工作方案。根據學校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2. 組建復試工作小組。根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特點,成立一個或多個不少于5名專家(其中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教師不少于1人)和2名秘書在內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專業能力和綜合能力的復試工作,專家均應為碩士研究生導師,秘書應為在職教師,所有參與人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復試前不得公布復試小組名單,須提前報學校研究生院備案。
3. 加強復試人員培訓。選派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確保復試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
(二)平臺保障
我校研究生復試統一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備選復試平臺為“騰訊會議”。研究生院組織各學院提前進行復試的培訓和實戰演練,測試選定復試平臺的穩定性。
(三)網絡異常
研究生院會同校信息化中心成立網絡保障工作組,保障復試期間的網絡暢通。各學院準備好備用網絡,如數據流量包。如網絡突然中斷,立即啟用替代網絡。若視頻面試過程中反復出現考生掉線等問題,順次安排后續考生進行面試,掉線考生可后續安排重新面試,但要及時更換面試題目。如考生網絡仍未恢復,可采用電話面試的方式,全程要錄音。若學校端因停電等原因導致網絡不可用,復試小組應及時通知考生變更復試時間。
(四)作弊防范
各學院針對本單位的復試組織形式,梳理可能出現的作弊情況,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面試全程對考生進行身份識別:①復試前,各學院要對考生準考證照片、身份證照片及有關資格證書照片進行比對查驗以核實考生身份,并建立相應的聯絡群。②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安排專人匹配考生身份證照片、準考證照片與現場視頻中考生本人是否一致。③復試過程要全程攝像錄音,若存在替考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作弊考生復試成績。
(五)規范行為
強化復試培訓、加強紀律要求。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組長負責把控,學院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全程跟蹤,研究生院負責網上巡查,校監督檢查組進行現場巡視和隨機抽查。
(六)應急預案
各學院應細化流程、模擬演練,做好系統平臺、網絡環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同時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十一、咨詢、申訴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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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如有與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為準。
(二)請考生隨時關注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招生信息及各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辦法由江蘇海洋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江蘇海洋大學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3月18日
原標題:江蘇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辦法
文章來源:https://yz.jou.edu.cn/info/1961/11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