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錄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條件
1.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達到國家分數線標準,并符合我院自行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經資格審查合格。凡未達到復試分數線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我院2023年復試分數線:總分279分,單科(滿分為100分)≧ 38分,單科(滿分為150分)≧ 57分。
2.推薦免試生在推薦階段進行復試,不再參加統考生復試。
3.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為擬錄取人數(招生計劃數-推薦免試生人數)的120%左右(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生源數量少于擬錄取人數120%時,一般應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復試),實行總量控制,原則上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確定復試人選。
4.擬復試名單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始復試并將在復試前于我院研究生部官網公示。
三 、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審查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考察外語聽說能力(含大氣科學專業英語);
(4)考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必要時可進行人事檔案審查;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復試安排
1.考生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時間:3月20日14:00-17:00
2)資格審核內容:
(1)審核學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三證復印件、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2)審查證明學生研究潛能和在校表現的各種背景材料;
(3)非應屆考生審查學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