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方向)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強化復試考核,規范招錄程序,加強監督和服務,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
二、組織管理
1.醫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全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醫院紀檢監察處、研究生管理科負責對復試工作進行巡查監督,確保擇優選拔,切實維護考試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
3.研究生管理科、心研所辦公室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在醫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制訂和宣傳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協同宣傳科、信息管理等部門提供支持與協助。
4.由責任心強、公道正派、業務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水平的人員,分專業隨機組成復試小組,人數為單數且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操作復試系統、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
5.嚴格落實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
三、復試基本要求
1.復試專業和招生人數,詳見附件1。
2.初試成績總分達到國家分數線、單科分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且遵循同一學科專業(以招生專業代碼為準)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的原則。
學位類別 | 招生專業 | 總分 | 英語 | 政治 | 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 |
學術學位 | 100200 臨床醫學 | 296 | 50 | 50 | 170 |
專業學位 | 105100 臨床醫學 | 296 | 50 | 50 | 170 |
3.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組織差額復試。一志愿上線生大于或等于各專業(方向)計劃數150%的專業,按不低于招生人數的150%復試。一志愿上線生未達到復試比例的專業組織現有上線考生進行第一批復試后,根據第一批復試錄取后的缺額情況再進行調劑。調劑比例由專業(方向)根據歷年復試報到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原則上比例應在1:1.5至1:5之間,學科內復試比例應相同。計算復試人數時實行四舍五入原則。
四、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預計3月31日前完成一志愿復試,隨機確定考生順序,調劑復試擬于4月進行,4月30日前完成。調劑復試具體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官網的通知。
2.復試方式:采用分專業線下復試(一志愿與調劑復試方式一致)。
3.分批次復試對象具體如下:
第一批:一志愿通過專業復試線考生。
第二批:進入調劑階段的考生。
第一批、第二批復試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再行調劑和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