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節。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以及江蘇省教育廳關于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為統籌做好復試錄取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進行領導和統籌管理,各學位點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本學位點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牽頭學院黨政主要領導是本學位點復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同時,各學位點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組織、檢查、指導職責。
2.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巡視組成員由校紀檢監察機構和研究生處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各學位點的復試工作履行監督職能。各學位點相應成立復試工作巡視小組,由3人以上組成,負責對本學位點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
3.各學位點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制訂本學位點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組織開展本學位點復試工作,并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4.各學位點根據學科、專業實際情況,下設復試小組,每個小組設專職秘書至少2人,其中1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及身份識別,1人負責復試全程的文字記錄和視頻記錄。
二、工作原則
1.公平公正,質量為先。復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確保安全性、科學性、公平性的基礎上,堅持公平公正、質量為先原則,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強化責任、科學選拔,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2.統一領導,嚴明紀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的復試錄取工作。各學位點嚴格按照確定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數進行錄取,加強對復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政策培訓和紀律教育。復試小組成員名單應對外保密,復試小組成員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詢、不得對考生進行輔導。
3.嚴防替考,嚴防作弊。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采取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
4.規范程序,嚴格考核。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須關閉通訊工具,同時嚴格遵守對每個考生規定的復試時間,全面考核,不得走過場。各學位點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規范工作行為。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