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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時間:2023-03-31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及海南省相關會議精神,為統籌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以擇優選材、確保生源質量為出發點和歸宿,堅持安全第一,科學規范實施復試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嚴格落實校園公共區域環境安全管理,保持腐蝕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與保密制度,加強應急處置,確保復試過程安全、穩定。

                                                                        (二)公平性。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復試錄取環節監督,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科學性。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己丝茖W有效。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三、組織與管理

                                                                        (一)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負責制定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復試錄取辦法、招生計劃分配與調整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由研究生工作處具體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巡查組,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工作處等部門聯合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查。

                                                                        (三)各學院成立由本學院院長為組長的復試工作小組(需設置保密員與監督員),成員應包括院長、黨委書記、分管院長、學科或學位點負責人及導師代表等。復試工作小組組長對本學院復試工作全面負責,小組成員在組長領導下,負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錄取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復試工作,審核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并聯名簽署意見,對復試及擬錄取結果負責,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的考生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要對全部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技術、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四)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5人(含1名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由本學位點指導教師以及相關學科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組成,另配備秘書與助理各1名,復試小組組長原則上由學科(專業)或學位點負責人擔任,負責按照學院制定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在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對本復試小組工作全面負責。具體負責確定本小組復試工作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復試程序并組織實施,需確保同一專業每個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等標準統一;負責復試命題(含加試科目)、閱卷工作;負責審定《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與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評分及匯總表。

                                                                        四、復試條件與名單遴選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復試條件

                                                                        初試成績需達到教育部劃定的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復試名單確定

                                                                        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大于擬定招生計劃的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限制在120%—200%間,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單,具體比例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定;上線人數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復試。

                                                                        (二)調劑生源

                                                                        1.調劑基本條件

                                                                        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專業(方向),需要進行調劑復試。具體缺額信息將在“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發布。申請調劑考生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符合擬調劑專業的報考條件及調劑辦法的具體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①我校初試統考科目2(外國語)均為英語,所有調劑生源只接收初試統考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②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統考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統考數學。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須同時滿足調出專業與調入專業的二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125400旅游管理專業碩士報考條件及調劑具體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我校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專業普通計劃的“國家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相關專業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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