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南林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為穩妥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創新潛質考核,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要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合理設計復試內容、測試方式,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考察,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進一步規范招錄程序,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開、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員會統籌管理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本科教育的副校長、學校紀委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長擔任,成員包括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黨委宣傳部、研究生院、計劃財務處和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負責處理復試錄取日常工作。
2、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督察組,由校紀委副書記任組長,研究生院院長、研究生工作部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研究生院、各招生學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問題。
3、各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負責人和研究生導師代表。負責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相關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及時處置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突發情況等。
4、各學院成立由黨委(黨總支)書記或紀檢委員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負責檢查監督復試錄取工作中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全程監督本學院、相關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復試錄取過程,受理考生信訪或投訴工作。
5、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工作小組,由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研究生導師擔任,一般不少于5人,負責相應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復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