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對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站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高度,充分認識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敏感性。
1.確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2.確??茖W性。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合理設計復試內容,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和領導全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機構、研究生院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全面監督、檢查各學院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4.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應由辦事公正、責任心強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科專業的碩士生導師及專業教師組成,進行現場評分。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的教師組成。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5.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巡視和監督工作,各學院須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院黨委書記任組長,負責紀檢工作的院領導(或指定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負責巡視監督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加強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要采用線下巡查或回看錄像等方式督查復試錄取的全過程,做好記錄。
6.各學院必須在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前召開培訓會,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做好考試安全、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法治意識和保密意識。
7.各院要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碩士生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