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管理機構
中心成立以主任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中心復試重大事項決策、制定和實施本中心復試具體工作方案。成立以中心紀委書記或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中心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二、復試分數線
根據我校劃定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以及中心考生上線的實際情況,經中心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確定2023年中心復試分數線如下:政治理論55,外國語55,業務課一90,業務課二90,總分350分。
三、招生計劃及上線人數
1.招生計劃:2023年中心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18人,其中已擬錄取推免生9人,擬招收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9人。
2.上線人數:本次上線人數共計5人。復試名單詳見附件。
四、資格審核
1.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由中心實施,研究生院進行復查。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2.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網上繳納復試費(標準:120元/人)。
3.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及材料要求
審核時間:3月31日15:00-17:00
審查地點:湖南大學北校區行政樓一樓122行政辦公室。
材料要求:考生攜帶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中心審核原件,同時考生需提交1份復印件存檔。
(1)本人準考證。
(2)身份證。
(3)應屆生: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往屆生: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誠信復試承諾書
考生在資格審查時,請一并向中心提交以下紙質版材料,一式5份,請按順序整理,后續面試中面試小組將以此作為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的評分依據。
(1)中英文個人簡歷及中英文個人自述;
(2)獲獎證書;
(3)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須由所在高校教務處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紅章);
(4)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托福、雅思、PETS等成績);
(5)公開發表的論文及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提綱等;
(6)參加社會實踐、公益事業等證明;
(7)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
五、復試安排
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總成績為240分。
(一)專業課筆試(閉卷;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4月1日9:00-11:00
筆試地點:湖南大學北校區水教213
考核內容:涉及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和金融學。
注意事項:(1)請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2)請至少提前10分鐘到達筆試考場,抽取下午面試的順序。
(二)綜合面試(滿分:140分)
面試時間:4月1日14:00-16:00
面試地點:湖南大學北校區行政樓121
考核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維、創新、反應、表達等能力,個人基本素質、心理健康狀況,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情況。其中,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20分;考生的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和獲獎證書、論文等)50分;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60分;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10分。
具體流程:
(1) 考生英文自我介紹(不超過3分鐘);
(2) 復試領導小組提問英文問題,學生用英語回答(10分鐘);
(3) 復試領導小組提問中文問題,學生用中文回答(7分鐘)。
面試設題庫,面試時由考生隨機抽取作答。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具體時間由面試老師根據面試情況自由分配。
六、復試規則
1.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復試小組成員為5人。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影像資料保存時間為一年。
七、錄取與調劑
(一)錄取規則
1.我院將按考生成績總分(初試成績加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學校下達的總招生計劃數內擇優確定擬錄名單。如總分相同,按初試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若初試數學科目成績也相同,再按初試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名。
2.根據學校規定,復試成績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在綜合面試過程中發現考生該項不合格將不予錄取。
4.中心公布擬錄取名單后,如果出現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情況,中心將在該專業候補考生中按照中心錄取原則以及考生意愿進行補錄。
5.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未按時與中心進行復試確認、未按時繳納復試費、招生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或面試過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錄取。
6.調檔: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調檔至我校。全日制定向類別和非全日制碩士考生不調檔。
定向類別的考生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就業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二)調劑
我中心各學科專業均不接收校內外調劑。
八、信息公開
中心將在本中心的網站公示復試名單及成績、擬錄取建議名單,擬錄取建議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誤后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學校公布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九、考生復試須知
1.在規定時間內按照中心要求提交材料??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2.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通過學校繳費平臺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 120 元/人次。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具體繳費平臺及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十、體檢
考生體檢在入學報到后進行,由學校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十一、咨詢、申訴及監督
1.信息查詢: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中心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2.申訴:申請人對院系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具名向院系提起申訴,若申訴人對答復仍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3.咨詢及申訴聯系方式:
中心咨詢電話:0731-88684822,李老師
研究生院招生辦:0731-88822856;
4.監督:我中心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中心復試監督小組或者學校監察處反映。
中心復試監督小組:0731-88684822
十二、其他
本辦法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由中心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學校相關規定有異議處,按學校規定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經中心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商議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