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為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復試組織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成立以院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全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二、復試分數線和招生計劃
(一)體育學院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學科專業 |
總分 |
政治 |
英語 |
專業課 |
040100教育學 |
350 |
51 |
51 |
180 |
(二)招生計劃及考生上線情況:
學科專業 |
招生計劃人數 |
考生上線人數 |
040100 教育學 |
5 |
3 |
(三)復試名單詳見附件1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時間:4月1日上午8:00—8:15
資格審核地點:體育學院綜合辦公室
請考生于資格審核當天攜帶本人身份證、考試準考證、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或在讀證明),本科成績單,《誠信復試承諾書》(本人親筆簽名),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或其他語言等級證書)等材料到體育學院綜合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核。
四、復試方式與復試時間
(一)復試方式:現場參加面試,體育學院游泳館會議室。
(二)復試具體時間安排:
專業課筆試時間、地點:4月1日上午8:30--10:30,體育學院游泳館會議室
專業綜合面試時間、地點:4月1日上午10:45開始,體育學院游泳館會議室
五、復試內容與分值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和專業綜合面試兩部分,總成績為240分。
第一部分是專業課筆試,共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第二部分是綜合面試,共1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維、反應、表達、創新、外語聽力、口語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狀況以及從事社會公益工作等情況。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綜合面試內容如下:
(1)語言測試,滿分20分(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各10分)
(2)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滿分 20 分(含學業成績、科研成績、競賽成績等);
(3)專業綜合知識面試,滿分 80 分(學生回答復試評委提出的3-5個問題);
(4)實踐能力(運動技能)考核,滿分20分(自選1項運動技能展示,不少于3分鐘)。
六、復試規則
(一)學院按要求嚴格進行考生信息審核及復試組織工作??忌毢炗啞墩\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二)按規定依次完成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環節的考察。
(三)專業課筆試,考生按復試科目試題答卷,老師評卷打分;綜合面試環節,考生接受英語能力測試,回答復試小組成員提出的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問題。
(四)復試小組各位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考生得分。
(五)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六)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全過程須進行錄音錄像,影像資料保存時間為一年。
七、錄取與調劑
(一)錄取規則
1、學院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如有成績之和相等,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從高到低,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院公布擬錄取名單后,如果出現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情況,學院將在該專業候補考生中按照學院錄取原則以及考生意愿進行補錄。
3、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未按時與學院進行復試確認、未按時繳納復試費、招生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或面試過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錄取。
4、調檔: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調檔至我校。
(二)調劑
我院各學科專業均不接收校內外調劑。
八、信息公開
學院將在本學院的網站公示復試名單及成績、擬錄取建議名單,擬錄取建議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誤后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學校公布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九、考生復試須知
(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學院要求提交材料??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二)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通過學校繳費平臺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 120 元/人次。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具體繳費平臺及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十、體檢
考生體檢在入學報到后進行,由學校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十一、查詢、申訴及監督
(一)信息查詢: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學院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二)申訴:申請人對學院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院系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若申訴人對答復仍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三)咨詢及申訴聯系方式:
學院咨詢電話:0731-88822463,徐老師
研究生院招生辦:0731-88822856;
(四)監督
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學院復試監督小組或者學校監察處反映。
學校監察處: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
本辦法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由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學校相關規定有異議處,按學校規定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商議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