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機構
成立以院長、書記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重大事項決策,制定和實施學院復試具體工作方案。成立以學院紀委書記為組長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復試全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成立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學院復試工作。
二、復試分數線
(一)劃定原則
學院根據以下原則劃定各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
1.學院復試分數線不低于學校復試分數線;
2.對于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在滿足原則1的前提下,參加復試考生人數與統考招生指標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30%(若招生計劃的130%非整數,一般按照向下取整原則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
(二)學術學位分數線
學科專業 |
復試分數線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 |
單科滿分>100 |
|
金融學(020204) |
365 |
55 |
90 |
數量經濟學(020209) |
350 |
55 |
90 |
統計學(027000) |
350 |
55 |
90 |
(三)專業學位分數線
學科專業 |
復試分數線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金融(025100) |
383 |
55 |
90 |
應用統計(025200) |
387 |
55 |
90 |
保險(025500) |
364 |
55 |
90 |
三、分專業招生計劃及上線人數
(一)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及上線人數
學科專業 |
招生計劃 |
已招收推免生 |
擬招統考人數 |
上線人數 |
金融學(020204) |
47 |
24 |
25 |
30 |
數量經濟學(020209) |
3 |
2 |
0 |
0 |
統計學(027000) |
15 |
6 |
5 |
5 |
(二)專業學位招生計劃及上線人數
專業 |
招生計劃 |
已招收推免生 |
統考擬招人數 |
上線人數 |
金融 (025100) |
全日制110人 |
54 |
58 |
97 |
非全日制40人 |
0 |
20 |
0 |
|
應用統計 (025200) |
28 |
12 |
19 |
23 |
保險 (025500) |
24 |
11 |
13 |
16 |
說明:
1.數量經濟學(020209)無考生上線、統計學(027000)僅5名考生上線,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將數量經濟學(020209)的1個統考指標及統計學(027000)的4個統考指標(共5個統考指標)在金融學(020204)、應用統計(025200)之間進行分配,金融學(020204)增加2個招生指標,應用統計(025200)增加3個招生指標。
2.學校新增了2個全日制統考指標,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將新增的2個全日制統考指標分配給金融(025100)專業(全日制),金融(025100)專業(全日制)的統考擬招人數增加到58人。
3.學校將金融(025100)專業(非全日制)的統考擬招人數減少至20人。
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類別中,已上學校復試線的考生4人;其中,金融(025100)專業上線2人,應用統計(025200)專業上線1人,保險(025500) 專業上線1人。學校分配少數民族骨干計劃招生指標4個;其中,金融(025100)專業2個,應用統計(025200)專業1個,保險(025500) 專業1個。根據學校招生政策,該類別指標單列,屬于學校新分配指標,不占用學院原有指標。
(三) 復試名單
見附件一。
四、資格審核
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由學院實施,研究生院進行復查。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一)資格審查內容
1.本人準考證。
2.身份證。
3.應屆生: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往屆生: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破瘘c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飘厴I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b.輔修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c.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須達到了425分以上)。
(二)提交時間及提交方式
學院網站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后,請復試考生按照學院要求于3月26日前將以上材料、本科成績單、《誠信復試承諾書》(本人親筆簽名)、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或其他語言等級證書)及其它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潛質的材料等的掃描件,所有材料按如上順序整理到一個pdf文檔后,發送至郵箱:21152168@qq.com,郵件主題:“資格審查”,附表名稱:“專業-考號-姓名”。
五、復試方式與復試時間
(一)復試方式
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二)復試具體時間安及地點安排
時間 |
工作安排 |
備注/地點 |
3月21日 |
學院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與復試考生名單 |
研究生院官網、學院官網公告通知欄 |
3月27日 |
接收復試考生資格審查材料;開展資格審查。 |
|
4月 1日下午 |
專業課筆試、英語聽力測試 |
財院校區二教 |
4月 2日 |
綜合面試 |
財院校區二教 |
4月4日 |
學院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報送研究生院 |
六、復試內容與分值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英語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三部分,總成績為240分。綜合面試成績做規格化處理,計算公式為:規格化后的某考生綜合面試成績=該考生原始綜合面試成績+(各組平均成績之和/組數-該考生所在組平均成績)。
第一部分是專業課筆試,共100分。各專業考核科目及內容詳見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布的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大綱》。
第二部分是英語聽力測試,共20分。
第三部分是綜合面試,共1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維、創新、反應、表達等能力,個人基本素質、心理健康狀況,外語口語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情況。
七、復試規則
1.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全過程須進行錄音錄像,影像資料保存時間為一年。
八、錄取與調劑
(一)錄取規則
1.學院根據考生總分情況(即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總分排名相同,則學術學位考生按照其初試成績依次以專業課、數學、英語成績高低的優先次序排定順序,專業學位考生按照其初試成績依次以專業課、經濟學聯考綜合能力、英語成績高低的優先次序排列。學院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不合格(即復試成績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經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2.學院公布擬錄取名單后,如果出現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情況,學院將在該專業候補考生中按照學院錄取原則以及考生意愿進行補錄。
3.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未按時與學院進行復試確認、未按時繳納復試費、招生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及面試過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錄取。
4.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5.調檔: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調檔至學校。全日制定向類別和非全日制碩士考生不調檔。
在被錄取前,定向類別以及非全日制的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就業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二)調劑
學院金融(025100)專業(非全日制)接受校內外調劑,擬錄取指標為20個,具體調劑要求與條件如下:
1.符合學校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學院金融(025100)專業復試分數線;
3.擬接收調劑專業的次序為金融(025100)、應用統計(025200)、保險(025500)、稅務(025300)、國際商務(025400);
4.有調劑意向的考生,可通過郵件(21152168@qq.com)進行調劑預報名(詳見學院的調劑公告);
5.所有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在教育部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意向采集服務系統”、“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登錄以上系統完成網上調劑相關手續。
九、信息公開
學院將在本學院網站公示復試名單及成績、擬錄取建議名單,擬錄取建議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誤后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學校公布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十、考生復試須知
1.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學院要求提交材料??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2.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通過學校繳費平臺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 120 元/人次。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具體繳費平臺及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3.擬錄取考生待入學報到時,學校和學院將對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4.為了方便聯系,請進入復試的考生加入復試QQ群(群號:676128385)。
十一、體檢
考生體檢在入學報到后進行,由學校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十二、咨詢、申訴及監督
1.信息查詢: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學院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2.申訴:申請人對學院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具名向學院提起申訴,若申訴人對答復仍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3.咨詢及申訴聯系方式:
學院咨詢電話:0731-88684805
研究生院招生辦:0731-88822856
4.監督: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學院復試監督小組或者學校監察處反映。
學院復試監督小組:0731-88684802
學校監察處:0731-88821680
十三、其他
1.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學校,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學校有關獎助。
2.本辦法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由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學校相關規定有異議處,按學校規定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商議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