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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復試  > 院校復試

                                                                        海軍工程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時間:2023-04-13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精神,維護廣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二)在注重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社會需求,反映學校學科建設需要。

                                                                        (三)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對考生的政治素質、專業基礎、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查。

                                                                        (四)根據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擬定錄取名單。同一專業按不同研究方向設置了多組初試考試科目的,應分列招生計劃并分別擇優排名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

                                                                        二、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成立由研究生院牽頭、紀檢等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復試工作組,負責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復試標準條件,健全“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督查巡視各單位復試工作小組履職情況。

                                                                        各單位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具體指導、協調、組織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并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復試具體辦法、流程和擬錄取名單。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包含本單位分管紀檢的領導。

                                                                        各一級學科(或相近學科、專業學位領域)成立面試導師組和外語能力測試小組,具體負責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面試導師組成員一般不少于7人。

                                                                        三、分專業招生計劃與復試分數線

                                                                        考生達到我校2023年地方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方可參加復試,差額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復試分數線詳見附表1。

                                                                        四、復試組織

                                                                        (一)復試方式

                                                                        采用現場復試方式。

                                                                        (二)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定于3月21日至3月23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待定。

                                                                        五、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由學校統一組織??忌鷶y帶有關材料來校報到(見附表2)。

                                                                        學校對考生提供材料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應屆生入學前不能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已錄取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體檢及心理健康篩查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檢及心理健康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時間90分鐘。各院(部、系、所)負責命題,全校集中閱卷??忌目荚嚳颇繎险猩喺碌囊?。

                                                                        (四)面試(100分)

                                                                        1.外語聽力測試(20分)

                                                                        由學校統一組織??忌章犱浺糇鞔?,考試時間30分鐘。

                                                                        2.綜合面試(80分)

                                                                        綜合面試由一級學科(或相近學科、專業學位領域)組織,采取“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以隨機抽題、現場作答、集中評議、量化打分的方式對考生作出綜合評價,并實行面試環節一票否決制(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面試導師組各專家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剩余專家評分取平均分即為考生面試得分。

                                                                        面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有筆錄備查,有關影音資料、評分記錄原始材料由各單位保存不少于24個月。面試結束后,各學科應及時向考生進行成績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并暢通考生咨詢和申訴渠道。公示期滿后,無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對面試成績進行更改。

                                                                        綜合面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研動機(10分)、外語口語測試(10分)、專業基礎能力(50分)和個人特長(10分)五部分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誠信等方面的情況。思想政治素質考核試題由政治理論系負責命制,由考生抽題作答,采取即興問答和根據政治考核函調情況等方式進行評價。

                                                                        本項內容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考研動機(1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考研動機、學習態度、事業心、責任感等。采取即興問答的方式。

                                                                        (3)外語口語測試(1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語聽力、快速閱讀、口語等實際應用能力。學科點負責有關試題的命制,由考生抽題作答,可包含考生英文自我介紹、即興問答等內容。

                                                                        (4)專業基礎能力(5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素質、創新意識、培養潛力等,包含專業基礎考核和其他方面考核。其中,學科點負責專業基礎考核試題的命制,試題一般為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由考生抽題作答,題型一般為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綜合應用題、方案設計題等,可采取筆答、問答、實操等多種方式;其他方面考核采取現場問答和佐證展示的方式。

                                                                        (5)個人特長(10分)

                                                                        主要考查考生文體特長及其他方面的綜合素質。采取即興問答和佐證展示的方式。

                                                                        面試量化評估表見附表3。

                                                                        (五)同等學力考生(含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加試

                                                                        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由各單位組織。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政治考核函調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現實表現。

                                                                        六、破格復試

                                                                        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確屬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特殊人才,須報研究生院進行資格審查和學校審定,按照規定程序上報湖北省教育廳審批。

                                                                        七、成績核算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Z)計算方法為:

                                                                        Z = C÷5×70% + F÷2×30%

                                                                        其中,C為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F為復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兩者按上述公式加權之和即為入學考試總成績Z。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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