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依法依規開展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研招相關人員要明確責任、信守承諾。
2.堅持招生質量第一原則
復試工作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重要環節。研究生招生學院要根據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進一步發揮復試的選拔作用,加強現代教育手段在復試中的應用,完善復試考核體系,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成立學校碩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和各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1.學校碩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研究生院院長、各招生學院主管研究生招考工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全面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制定學校各專業復試分數的基本要求,制定復試調劑工作辦法,復試期間的監督與巡視,審批擬錄取名單。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作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在沈陽工業大學 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對外發布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程序等研招信息,組織各招生學院開展碩士研究生復試、受理招考申訴等各項具體工作。
2.各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各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學院領導擔任,成員應包括相關學科的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指導教師等。其職責為:制定復試實施細則,組建本學院各招生專業復試小組,指導復試小組確定與落實復試具體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積極開展復試工作。根據考生申請,對本學院有關招生考試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復試小組原則上以一級學科專業為單位成立,以研究生導師為主體。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并設立組長一名,秘書一名,組長應對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復試小組秘書負責復試記錄和協助安排有關事宜。復試記錄要做到詳盡規范,并妥存備查。
三、復試相關安排
(一)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復試比例不低于120%(會計專碩全日制不低于13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120%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所有滿足本學科(專業)門類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具體參加一志愿復試的考生名單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復試的2023年推薦免試考生,不再參加復試。
(二)復試形式
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經學校研究決定,2023年沈陽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復試科目將通過面試進行考查,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三)復試時間
學校計劃3月下旬開始復試工作。各招生專業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由研究生院統一協調安排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布。調劑考生復試具體時間由各招生學院以調劑復試短信的形式告知考生。
(四)復試信息發布
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各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實施細則等相關研究生招生信息均由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統一發布。在復試前由各招生學院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