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省招辦關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23]5號)精神及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系統培訓視頻會議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委黨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中共湖北省委黨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調劑復試時間、地點
(一)調劑復試時間定在2023年4月15日(周六)。2023年4月14日(周五)進行調劑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二)調劑復試地點定在我校教學樓內進行,設置專門區域,嚴格考場管理。
二、調劑復試方式、內容
(一)調劑復試方式
調劑復試采取現場(線下)方式進行。
(二)調劑復試內容
1.我校調劑復試內容與一志愿考生復試內容一致,復試內容由專業知識考查、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考查(含政治素質、研學態度、專業能力、心理素質和培養潛力等)等3項組成,考試方式為面試。
2.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2門本科主干課程(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3.每位考生復試時間均在20分鐘以上。
(三)調劑復試成績使用辦法
我校調劑復試成績使用辦法與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使用辦法一致。調劑復試內容每項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單項成績不合格或總評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調劑復試綜合成績和總評成績均為百分制,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各項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
復試綜合成績=專業知識考查單項成績×60%+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單項成績×30%+綜合素質考查單項成績×10%;
總評成績=50%×100×(初試總分/初試滿分)+50%×復試綜合成績。
三、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進入調劑復試考生名單,見附件1。
四、調劑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一)所有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未按我校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取消調劑復試資格。
(二)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1)往屆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學位證書。
(2)應屆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每學期均已注冊的學生證。
(3)尚未畢業,但承諾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4.申請享受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分政策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提交)。
5.本人手寫簽名的復試考生知情承諾書(附件2)。
6.填寫完整的復試資格審查單(附件3)。
7.具體提交要求:
(1)以上所有材料的電子版(掃描或拍照),以文件壓縮包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zghbswdxyzb@163.com。電子郵件標題請注明“考生姓名+申請調劑專業名稱+調劑復試資格審查”。電子郵件發送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3日。
(2)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請考生于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其中,復印件1份由我校研究生部留檔。
(3)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三)考生須以誠信為原則,實事求是提交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