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等文件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確保質量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等教育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公開
嚴格確保招生錄取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衡量,突出重點
在對考生德智體等綜合素質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對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實踐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集體決策,客觀評價
復試錄取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制,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客觀的等次結果。按考生錄取成績,結合政審情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保障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管理,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主要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主要負責人等為成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同時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任組長,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各二級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學科(教研室)成立學科復試小組,負責本學科(教研室)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為國家二區招生單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相關專業且初試達到國家B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即可進入復試。具體分數線如下:
(一)學術學位類考生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法學[03](含馬克思主義理論) |
316 |
42 |
63 |
理學[07] |
269 |
35 |
53 |
醫學[10](含醫學技術) |
286 |
36 |
108 |
中西醫結合[1006] |
285 |
36 |
108 |
管理學 |
330 |
44 |
66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二)專業學位類考生
專業學位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護理、藥學 |
286 |
36 |
108 |
社會工作 |
316 |
42 |
63 |
公共管理 |
165 |
39 |
78 |
翻譯 |
353 |
51 |
77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三)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國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復試分數線及以上,經學校審核后方可進入復試。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單獨考試考生
初試成績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分數線及以上者,經學校審核后方可進入復試。